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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2-06-21 08:27:19 考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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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锦集八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试通知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试通知锦集八篇

考试通知 篇1

  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二)调整考试科目

  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三)调整成绩有效期

  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三、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

  新的考试制度于20xx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xx年仍继续实施一年。

  20xx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xx年。

考试通知 篇2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http://www.cpta.com.cn/)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和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4。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纸笔化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实行电子化考试。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进行经济初级模拟考试,通过模拟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作答环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任何文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5)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6)

  五、其他

  (一)考场设置。20xx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30日9:00 — 11月2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ea.com ”,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xx〕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2)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考试通知 篇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的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出版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2.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形式

10月15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1、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业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收回。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1日至8月7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8月9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5664489),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66448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0月6日至1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7元。

  五、教材使用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0851-85664489,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考试通知 篇4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xx〕90号)规定执行。

  1、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统计工作,具有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高中毕业以上学历;②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4)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②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④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⑤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⑥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年或获博士学位。

  (5)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②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者取得中级资格后(包括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下同),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③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④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二)考试报名按属地和就近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盖章,并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统计局报名。没有主管部门的,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统计局报名。

  (三)全省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 6月25日(双休日除外)。考试报名联系电话为,定海区统计局:2022697、普陀区统计局:3013897、岱山县统计局:4406696、嵊泗县统计局:5081433。新城及高级统计师考试报名,可直接与市统计局联系,电话:2283573。

  (四)报考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需查验有关证件原件,并向县(区)统计局提交复印件一份。查验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同时查验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大专以下学历(不含大专)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需查验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应届生报考初级资格考试需查验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材料。

  各级统计局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的人员要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相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定为20xx年10月22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考点设置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地点由市统计局确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由省统考办确定。

  四、考试大纲

  20xx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均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fxbk)下载。

  五、其他

  考试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xx〕13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中级35元/科。各县(区)按浙统考办〔20xx〕1号文件的规定及时上交省局考务费。

考试通知 篇5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二、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

  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三、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

  食品,自带饮用水。

  四、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五、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六、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参加

  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七、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学

  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6220012

  北店小学 20xx年7月4日

  期末考试通知书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九、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

  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十、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

  食品,自带饮用水。

  十一、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十二、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十三、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

  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十四、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

  学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6220012

  北店小学 20xx年7月4日

考试通知 篇6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xx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5月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全市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市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

  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7个职业(工种)。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全省统考:秘书、健康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等23个职业(工种)。

  全市统考:保育员、汽车驾驶员、电工、中式烹调师、花卉园艺工等5个职业(工种)。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xx年3月20日—4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考试时间:20xx年5月20日—5月21日(见附件1、2、3、4、5、6)

  领取准考证时间:20xx年5月16日—5月18日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鉴定所统一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由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后由县区人社部门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其他社会人员报考的职业(工种)属全国统考的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属省、市统考的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

  (二)报考条件

  各职业(工种)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具体条件请登陆安徽省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申报条件”中查询;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还应符合《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及我市有关规定。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填写:《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附件7);其它申报人员填写:《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附件8);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凭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9)各一份;

  4、4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后注明报考职业、等级、姓名、身份证号);

  5、论文:由市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实施的二级及以上职业(工种)的论文,申报人员于4月30日前按报名机构要求提交(一式三份),其中国考职业(工种)还需提交电子档,具体论文撰写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0);由省中心或其它机构组织实施的二级及以上职业(工种)的论文,将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统考的职业(工种)由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初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

  (五)报名地点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18063034882、13966280634

  联系人:边老师

  地址:六安市新河东路2号(国防学院实训楼二楼)。

  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0564-3359028、3359027

  联系人:吴老师 王老师 余老师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汽车东站西侧(技师学院实训楼二楼)。

  四、相关要求

  1、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鉴定工作,大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统一鉴定,统一鉴定报名数据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再接收报名材料,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2、报名机构不得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不得委托或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不得降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报名条件受理报名。

  3、20xx年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未列入今年统考安排的,且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在今年5月份统考日组织实施,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报名材料等按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4、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在4月6日前将整理好的报名纸质材料和报名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市鉴定指导中心(见附件11)。

  5、申报人员的.工作年限、年龄,截止到20xx年5月31日;

  6、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报名人数未达到5人的不开考。

  7、全国统考成绩于考试结束30日后,登录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查询;省考(职业)工种成绩将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ahrss.gov.cn/)“公示公告”中查询。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报名机构按规定申请复核成绩,并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统一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申报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

  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其他相关事项请关注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0564-3376029、3376202

  监督电话:0564-3376028、3376208

  附件: 1.20xx年5月全国统考时间安排

  2.20xx年5月全国统考考核方案

  3.20xx年5月劳动保障协理员技能鉴定有关事项

  4.20xx年5月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5.20xx年5月全市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6.20xx年5月全省统考考核方案

  7.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

  8.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9.工作年限证明

  10.论文撰写要求

  11.20xx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汇总表(一)、(二)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试通知 篇7

  记者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20xx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将于5月13日举行。此次全区笔试报考人数6.8万,报考科次13.6万,竞争教师岗位6923个。考生可于20xx年5月8日8:00至5月13日18:00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一、考试安排

  (一)笔试日期:20xx年5月13日(星期xx)。

  (二)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二、重要提醒

  (一)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参加考试。考生务必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已超出有效期的'不得入场考试。

  (二)根据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工作规定,考试用品除2B铅笔、书写黑(蓝)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橡皮、直尺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请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处理。

  (四)根据有关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此外,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安排好前往路线。

  (五)此次考试成绩将于5月25日发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考试通知 篇8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办法)》精神,现就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三个环节:笔试、试讲、答辩。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三、测试组织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各单位均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测试工作。

  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下工作,承担认定机构交办的测试任务,向认定机构负责。在测试工作开始前,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测试技能和技巧。

  (二)测试题库和测试题目的选择

  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测试对象的专业特点,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提出笔试题目,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在测试工作结束前,应处于绝密状态。临考前一天,计算机随机抽题目,形成试卷。

  测试对象可在拟任教学科范围内任选三个内容进行试讲准备。专家组在测试对象准备的三个内容中任意指定一个内容做为试讲题目。

  专家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笔试、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面试题目,测试对象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确认。

  2、集中笔试。

  3、试讲(说课)。

  4、面试(答辩)。

  (四)测试时间要求

  1、测试对象应在测试(笔试、试讲)开始30分钟前入场。测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2、集中笔试时间为一小时三十分。

  3、试讲、面试(答辩)总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试讲20分钟,面试(答辩)5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

  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2分钟完成);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3分钟完成);进行正式试讲(15分钟完成)。每位测试对象准备时间为20分钟。

  4、专家组成员对测试对象的评议和打分,应在5分钟内完成。每位专家独立填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笔试评价表”、“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四、测试结果

  (一)、测试分值和等级

  笔试和面试合并计分,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试讲单独计分。均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至69 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两个计分中有一个为D者,则测试结果均为不合格。

  (二)、专家组评定结果

  测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测试对象的.笔试、试讲、面试(答辩)进行打分,给出测试对象成绩。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位专家所给成绩,除以专家人数,得出测试对象成绩和等级,在此基础上经小组2/3以上专家同意,提出专家组意见,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对不合格的测试对象,指出其一项以上的得分最低项目。

  (三)专家组意见的汇总与报告

  各专家组直接把专家组意见报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专家组意见。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测试结果和意见,由出席会议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对每位测试对象做出是否同意其认定教师资格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一经做出不得修改和复议。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对测试对象的任何评价和意见要保密,未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泄漏。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结论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做出否定结论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