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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内容

时间:2024-12-17 09:15:02 维泽 考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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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考试内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司法考试内容,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司法考试内容

  刑法——吃透法条,和案例结合

  从历年真题分析,刑法无疑是考查理论性最深的学科之一,大多数问题并不是法条上直接体现出来的。如果再把这些问题掺杂在案例之中,难度就更大了。考生在复习备考时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1、在法条之外一定要看教材,甚至教材比法条更重要,因为教材可以补救盲点,而刑法考试最喜欢考盲点。

  对于重点问题,例如共同犯罪,虽只有五个法条,但是理论问题不计其数。例如考题中出现“共同过失犯罪”时,很多考生仅凭借“共同犯罪是共同故意犯罪,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的模糊记忆而否定这一说法,但事实上,“共同过失犯罪”恰恰规定在该条第二款“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这就是记忆的盲点,没有共同犯罪的刑法理论的话,很难注意到这种盲点。这些内容,法律教育网的杨艳霞老师在他的授课中,介绍的都很详细。我的卷二能以高分通过,多亏了杨老师的指导。

  2、在教材的基础上,自己预测考试重点、自己归纳

  从考点预测的角度而言,要选择不很浅显、也不是过于玄虚的理论重点归纳,尤其是在理论争议之处。比如关于盗窃与侵占、抢劫与抢夺等罪的区分,诸种教材的解释可能不尽相同,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一定要结合历年考题思路,认真思考哪种说法更为合理,然后综合诸种教材,自己归纳这些罪名的区分要点。

  3、遇到理论难题时,要从常人的思维出发,用常人的眼光看待问题

  例如一个因为某次事故而聋哑的人,为了报复社会,故意驾车撞伤数人,对其是否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若只是简单地背了刑法第十九条,可能会认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从我们常人的思维出发,这个聋哑人在犯罪恶性、犯罪行为上与正常人并没有什么差别,凭什么要给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样思考就对了,因为即使依据刑法理论,结论也是一样的:这个聋哑人的“聋哑”并没有使其辨认控制能力减弱,不应当适用刑法第十九条。

  刑事诉讼法——熟背法条,区分程序

  虽然其在学术研究上是重要的科目,但是在司法考试中却是比较简单的科目。因为它考查的方式比较简单——大多数题目直接源自于法条。所以,备考的首要一点就在于熟背法条。在熟背的基础上,对比较重点的理论知识略作归纳即可。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立足理论,关注热点

  最大特点是内容琐碎,分值在主要的几部法律上均有分配。很多考生反映学习起来比较吃力。建议大家听一下法律教育网赵宏老师的课,也许会让你对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有新的认识。另外,这部分内容有以下三个特征可以被我们所利用:

  1、在行政法学中出主观性试题是司法考试的一个规律,在第四卷中的考查有加大的趋势;而在第二卷中,则会维持对基本知识点、基本理论的考查,以与第四卷保持平衡。因此,第二卷要把重点放在法条上所体现出来的基本要点的熟记上。

  2、虽然分值在几部法律中均有分布,但是在各部法律之内,重点却是固定的。

  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往往追踪热点,近几年的重大事件、新出台的法律都要重点关注。

  最后要强调的一点是,一定要高度重视历年真题的作用。很多专门与刑法或者行政法打交道的律师、检察官、法官做不对自己熟悉的专业的题目,不是因为他们的功底不行,而是因为过于相信自己的专业实力,而没有注意研究司法考试的出题思路和解题方法。

  司法考试考什么法司法考试考什么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是为国家和社会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格法律专门人才,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根据法律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了解和掌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否具有担任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公证员所应具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素养及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职业立场、伦理和技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考试内容、科目与要求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科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对上述内容与科目,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熟悉,要求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

  三、考试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实测共两天、分四场进行。

  四、试卷结构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试卷共四张,将在卷一、卷四中集中考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内容。其中,卷一以选择题形式进行全面考查;卷四将结合法学理论、法律实务进行综合考查。具体试卷结构是: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 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本卷主要由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本卷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本卷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应试人员若全部作答,只评判书写在前的一道试题。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应试人员必须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且通过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可依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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