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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作文

时间:2023-11-21 08:50:33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中的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中的作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的作文

初中的作文 篇1

  不久前,看到一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有智慧的教授问他的学生,为什么人生气时说话用喊?明明对方就在旁边,难道小声点说会听不到吗?学生七嘴八舌的说了一大堆答案,却没有一个答案让教授满意。

  最后教授解释道:当双方都处在生气的时候,心与心的距离是很远的,为了掩盖彼此之间的距离使对方能够听见,于是必须用喊了,但是在喊的同时人会更生气,更生气距离就更远,距离更远就要喊得更大声……;而热恋情侣的情况恰好相反,不但不会用喊,而且说话都轻声细语。因为他们的心很接近,心与心之间几乎没有距离,所以相恋中的两人通常是耳语式的说话,但是心中的爱却更深,到后来根本无需言语,只用一个眼神就可以传情,那时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已经为零了。

  泰戈尔曾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爱的人放在心里,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道无法跨越的沟渠。人为什么会这样对待爱的人?难道就不能象恋人般细语柔肠?!据我的认知,我以为人灵魂深处是自私的!总是对爱的人太苛刻,总想把ta塑造成自己喜欢的类型。每个人内心都怀着这样的心理诉求,把自己的意识强加到ta身上,于是乎矛盾、不满、摩擦不止,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心与心的距离也越来越大。结果伤了ta的心,自己的心也好伤心,从此以后再也找不到彼此曾经世界的美丽。

  人呐,为何总是要跟自己过不去,到头来害人害己?难道生命的真实,每一次都要用心的破碎去体味?等到失去以后再去珍惜,时间已走远,是否还能够回到从前?无解……

  我想说,当心与心的.距离已经零距离接触后,请多点包容,用心呵护,别轻易给自私的灵魂以害人害己的空间。当双方不得已又争吵时,千万别让心的距离变远,更不要说些让心距离更远的话。自然的过几天,等到心的距离已经没有那么远后,再好好的用心去交流吧!

初中的作文 篇2

  偶尔闲暇翻过画册的话,都会知道上面这幅画是安德鲁?怀斯,美国当代最杰出的写实主义画家的代表作---克里斯蒂娜的世界。此画几乎入选过每一本画册。不少人对它做过解读,从画中悟出各自的所感所想。

  怀斯在我国美术界几乎人人知晓,曾一度影响过我国油画的发展。他的画表面看是具象艺术,身边的草木花草,邻居朋友,土坯旧巷等等都是他画中素材,但实际上他的每幅作品都呈现出沉郁怜悯带给人以思考和探索的内涵丰富的抽象主义风格。正所谓“客观现实和主观感受融合,孤寂苍凉是极富冲击力的”。

  一年多前偶见此画,颇受触动,早想为之码几个字,然,每次开了头,那沉重的苍凉之感压得我举笔又止。或许是我的弱项吧,对一些深刻的东西至今总爱绕行。只是,有些际遇你是绕不过去的。最近,我这件生命的袍子意外而又无奈地再平添一两处挫伤,遂想起这幅画,那么,趁着低落情绪还萦绕着徘徊不肯散去,重新细读克里斯蒂娜的世界,也算是给自己的世界找寻点力量来安放横七竖八乱糟糟的烦闷与苦恼吧。

  画面内容简单具体:日落西山,苍茫空旷的野草地,蔓延开来。远上方天地一线处,零散的坐落几处房屋。带着病体的羸弱女子从下坡正向上爬行,她昂首向前方房屋的视线及耳边两侧零乱的头发的背影,似乎让人感受到她爬行的苦累和执着不屈的信念。

  整个画面于孤寂感里,又渗透着一股挣脱向上的活力。女子在想什么呢,是在想此刻的艰辛还是在展望未来那房屋里的暖意?每当我眼光停留在画面上,都会想起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贝多芬用音乐阐释表现生命的张力,而怀斯则用绘画展现了这个主题。

  画中女子克里斯蒂娜有原型。怀斯的邻居。自幼得小儿麻痹症。可想而知,她的生存状况。而她和她弟弟两人相伴过着隐匿但仍然良好的保持了尊严的生活。当年,怀斯也因为车祸饱受失去父亲和儿子的创痛。面对突如其来的不测,沉沦还是奋起?在对生活生命的'思索中,怀斯以克里斯蒂娜为版本创作了这幅极富盛名的作品。

  这幅画并非油画,属于蛋彩画,上色技法过于繁琐且很多不足之处,已近乎被淘汰,而怀斯运用得恰到好处。画面笔触纤细,清晰逼仄。除大面积枯凉空寂之外,从蓝天,草地上车轮的痕迹处,似乎流淌出生生不息的泉水。人类的绝望和希望,苦难和幸福和谐的统一于一体----这就是克里斯蒂娜的世界。

  生命不易。我们每个人在一生中犹如一艘在海中航行的船。命运之船在汪洋之中驶向何方?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浪涛咆哮,这是命运给我们的历练和考验。而我们要么胜之,到达彼岸;要么被无情吞噬,化作泡沫,无声无息的消失。天地之广,何处藏我身?在莽莽宇宙之下,人类是那样的渺小无助。拥有的没有的,都已成定局,而我们只能在现有的条件和基础上,凭借毅力和信念,付出最大的努力同命运抗争。

  “看佛经,苦苦苦,众生皆苦;看圣经,罪罪罪,你我都有罪。”都说人生来就是受苦受难的。除了身体病痛,还有精神上的磨难。是在无法排遣的困苦煎熬中没落,还是如凤凰在烈火中涅槃,这就要看个人对生命体验后选取的态度了。完美的救赎是必不可缺的。

  讲一个鹰的故事吧。

  听说鹰的寿命长达七十年。但是在他四十岁左右,必须来次重生,才能享有后三十年的生命。重生的过程相当残忍。他首先要在岩石上把旧的牙齿用力磕掉,等长出新的牙齿,再把自己的脚趾啄掉,把身上的羽毛一根根拔出,完成这些准备工作后,等上半年,这所有的部件全部翻新完毕,才开启新的一轮生命。

  生命如此令人敬畏。那么,面对生命运程里的多舛和伤痛,不要被哀怨颓废侵袭,要在失意痛楚中找到新的希望,重新建立生命的绿洲,托起生命的价值。痛,恰好证明了你的存在,教你学会珍惜,让你不断生出勇气,散发出人性的光辉,从而活得更加精彩。

初中的作文 篇3

  我是山长大的,故乡是四面高山环绕的小盆地。也许是山太高,太阳升得迟,落得也快,一年四季,总觉得黑夜特别漫长。一旦夜幕降临,自己仿佛是被压在五指山下的孙猴子,有一种难以言状的孤独和压抑。

  小时候,不知何时起,一匹树马闯进了我的生活,驰骋在我心里,给了我无尽的快乐和遐想。

  树马是长在我家正对面的东边山顶的两棵苍天大树的自然造化。粗壮的树干隐藏在茂密的树林里,虬劲的枝条缠绵相拥,塑成一匹栩栩如生的山峦骏马,树马没有一根杂毛,毛色深绿,春天略显花斑,郁郁葱葱。它高昂着头颅,飞扬着优美的鬃毛,粗健饱满的身躯,每一块肌肉都充满力量,壮美的`姿势宛如天空展翅翱翔的雄鹰,又像云海翻腾的蛟龙。

  树马继承了大树的蓬勃、坚韧的秉性,又吸收了阳光甘露的精华,经过暴风雨的洗礼和酷暑严寒的磨砺,在不同的时空展现出大自然所赋予的空灵和神韵……

  晨曦中的树马美轮美奂,阳光从叶隙间穿透,树马仿佛披上了金鞍,金光闪闪,宛如是一匹从朝阳中飞出的神马。比大草原的马更有灵性,比徐悲鸿的马更有神韵。清风徐来,树叶起舞,叶隙间的阳光折射出粼粼波光,树马似乎变成了天海的龙马,长空仰啸,英姿勃发。

  月光中的树马柔情似水。皓月当空,树马静卧山岗,远眺月宫,宛如银河边的牛郎,诉说着不尽的相思。树马艳羡那月宫的月兔,独享嫦娥的馨怀。它想变成月宫里的桂花树,只要和嫦娥相伴,即使被吴刚斧伤累累也心甘情愿。

  风暴中的树马桀骜不驯。狂风暴雨袭来,树马从不躲闪,逆风而上,高扬的头和健硕的身躯被狂风拉扯和撕咬,留下一个个血口,鲜血伴着雨水飞溅,变形的树马强忍着伤痛,颤抖着鬃毛,四蹄腾空,仰天嘶鸣,与狂风肉搏。只要风一停,即可抚平伤痕。用变形金刚一样的魔力,还原出健美的造型。

  云雾中的树马俊秀飘逸。清幽的山谷升腾着一抹轻纱般的雾霭,隐隐约约,越往山顶雾霭越浓,逶迤的山峦飘来缕缕薄云,雾霭弥漫在薄云里,似在仙境里飘渺,当云雾朝树马相反的方向飘去,树马仿佛踏云疾驰,似与天境仙马媲美。

  大雪中的树马是白马王子。家乡山区的冬天,一年总有几次下雪。有时候,山下还是雪子飘零,而山上早已大雪纷扬。每株树上都积满了白雪,真可谓“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树马从白茫茫的天幕雪帘间走来,就好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等待着花仙的邂逅,只可惜风雪中的花仙子,早已销声匿迹。

  在梦中,树马成了我亲密的朋友,曾记得有一天看西游记小说,当晚,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树马变成了白龙马,我骑着它周游四方,朝辞南海天涯,暮宿泰山之巅。似有李白“挥鞭万里去,安得念春闺”的诗意豪情!

  离家漂泊的日子,树马伴着乡愁在思绪里飞奔。令人遗憾的是,我前几年回到家乡时,却再也看不到树马的踪影,不知是哪个不解风情的伐木工人,残忍得毁掉了我的树马,或许,真像神话故事所说的那样,树马已修道成仙,远走天界了吗?我情愿相信是后一种原因。

  其实,无论树马是否离去,但它永远在我的心里奔驰。

初中的作文 篇4

  我想,每个人大概都有自己的“挚友”吧!书就是我的“挚友”,在许多如意和不如意的日子里,书给了我力量和勇气。读书是一种乐趣,一种享受。读书的兴趣因人而异,我读书比较随意, 由着自己的兴趣来。虽然读的书有些杂乱,但自己却深深的地感到轻松快乐。

  每当我结束一天紧张的学习生活时,读点课外书便成了我一天中最好的享受,回到家随意拿起一本书,与“古人”对话,听“智者”谈天,看到妙处时,有时竟拍掌叫好,随意读书轻松自然,不紧张,不造作,不带有任何读书以外的“功利”色彩,如果出与无奈,勉强自己必须读些什么,不读些什么,即使整天与书为伍,手不释卷,也未必能进入佳境:读书的那份乐趣,那种感觉想必局外人是很难领会的!

  我很喜欢读书,在我很小的时候,接触的就是《安徒生童话》、《中华传统美德故事》、《三百六十五夜》等连环画,那时,我还不认得字,只识拼音,细细想起来,至今还记忆犹新,从那时起,我就立志,长大后多读书多识字。

  岁月流逝,我也渐渐的长大了,长大的我总是喜欢读书,像《三国演义》、《西游记》、《古今小说》等,我确实读了不少,若见到报刊杂志之类的'好文章,我就买来忙里偷闲地读,我没有登过泰山,却有《雨中登泰山》的满足;我意志薄弱,却体会了鲁滨逊的冒险、保尔、柯察金的坚强,不再沉迷于金庸武侠小说刀光剑影之中,是“书”,让我告别了无知,用自己的眼光看待人间世态炎凉,悲欢离合;是“书”,让我学会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别人的误解、中伤,随风而去,以往的自命不凡,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有谦虚。

  真的!读书真好,没有书的生活就等于少了一个知音,不读书是一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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