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初中生作文4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生作文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中生作文 篇1
是一本很“私人化”的书,作者陆春涛是知名画家,20xx年,他三度赴欧洲举办个人画展,将旅欧的见闻和感受记录下来,成就了这本书。正如他自己所说:“欧洲行之前,圈内好友友情提醒,你到了艺术的殿堂,一定要用心去捡起那些闪光的碎片;用心去记下那些震撼你心灵的难忘瞬间,这在你今后的艺术道路上将受用终生……每天深夜,端坐在客房的写字台前,凝视着镜子里自己的双眸。于是白天的经历在眼前频繁切换,于是眼睛看到的和心里感受到的就演绎成了方块汉字。”文字很朴实,因为朴实所以真实,因为真实所以真诚。
你可以将这本书看作是一部“行走文学”,因为其中有参观维也纳现代艺术博物馆和艺术史博物馆的感触;有对东西方艺术观念的比较;有徜徉在欧洲古老建筑中的浮想……你也可以将这本书看作是一部“旅游指南”,因为其中有不少关于旅行的小贴士,如买了东西怎样退税,坐火车怎样买票比较合算,喝什么样的红酒才是性价比最高的……但与那些故作深沉的“行走文学”和天花乱坠的“旅游指南”相比,作者很“私人”的文字与感受却别有一番动人心处。他会写因为护照上的磁条脱落而被警告有可能被拒绝入境后,在飞机上如热锅上的.蚂蚁的窘状;他会写在国外被人斩了一刀后那种又气愤又心疼的心情;他还会写在异国他乡画出得意之作时的“臭美”感觉……
值得一提的还有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封面是很典雅清淡的那种,内里却别具一格。因为是日记,所以每一页的边缘都被设计成日历的形式,日记中的这个日子用红圈标出,新颖又醒目。而作者的登机牌,日记的手迹,在欧洲拍摄的各种或记录生活或显露心情的照片散落在书的各个角落,透气又好看。而书的最后是作者欧洲写生的画作,作者在这里返回到他的本行,展示了他在绘画上的实力。
初中生作文 篇2
当你在奔跑时,时间是陪跑者。可当你稍有停留时间,时间却变成了领跑者。
时光无情,岁月如梭。三年的时光如同猪八戒吃人参果——我还来不及熟悉你们,你们却仿佛要离我而去了。
三年,虽然远不如六年刻骨铭心,却也难以忘怀。我舍不得这里,因为这里对我有太多的美好。
初来高新一中,我便发现了这里有股不同寻常的味道。那不是学校特有的气味,而是一种五彩斑斓的味道。那时的我虽与现在不同,但也在充分的感受着这气味所带来的奇妙体验。正如同我现在细细把玩着那名为回忆的画卷。
我看见那是刚开学的第一个月,经历了军训的我们已经初步的了解彼此。我感受到了。在班内暖气漏水的时候,每个人分工明确,干得热火朝天。偶尔有几个叫做“外号”的小鸟在我眼前飞来飞去。这么一件麻烦的事情被脸上洋溢着笑容的我们三下五除二的解决了。伴随洁净教室的味道一同传来的还有另一个味道。我叫它温情,我能听见。那是第一次开运动会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个集体的我们齐心协力面对劣势,我们不会放弃,面对优势,我们没有骄傲。加油的人喊破喉咙,送水的人马不停蹄,而负责记录的同学见缝插针的保存了我们每一个珍贵的时间。同那一滴滴汗水落下时一齐传来的气味。我叫他团结。我还听见。那是军训的时候。在烈日在烈日暴晒后而难受的我在感谢他帮我端水时而变得红扑扑的脸蛋。同那医生不客气,一并传来的还有一个味道。我叫他关心。我还能尝到。那是一个下午。我受邀来到同学家吃烧烤时,每个人尽力烹饪的神情。同那美食一同端上餐桌的,还有另一种味道。我叫他快乐。我更能感受到。那是运动会的开幕式。我们自导自演的'舞蹈获得第一名的喜悦。通过奖状一同发下来的还有一种味道。我叫他成功。这些味道装满了我初中生活的调味品。
面对面对新同学的到来,我激动的露出笑容。面对好朋友的离开,我伤心的流下泪水。面对班级名次的进步,我高兴的手舞足蹈。面对公开课的录制,我紧张的双腿发抖。而面对即将与你们的分别,我却只能保持沉默。
我变了。我变得不再是一个害羞腼腆的宝宝,我变成了一个积极活泼的大男孩了。我变得不再是一个胆小懦弱的小孩,不再是一个与世不绝只会哭泣的弱者,我也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我忘不了。我忘不了那个机灵可爱的郭金强。那个沉默寡言的张晨芳。那个给我发过好多次作业的张月冉,我忘不了那个与我针锋相对的杨庭宇,那个同学们心目中的学霸厉宏阳,那个为班级争得荣誉的董超。我忘不了那个贼眉鼠眼的刘冉。那个敦厚可爱的樊煜伟,那个满嘴跑火车的寇英瀚,我忘不了那个在点评他人演讲时被投去目光的刘畅。那个热爱舞蹈的侯绍颖,那个颇有恋爱经验的吉日格勒。更忘不了那个在背后默默奉献的班长大人张心远。我不想忘也不会忘,这一个个装点了我生命的人啊,
我舍不得,舍不得那个三年没长几根头发的关老师。舍不得那个惩罚我们总是于心不忍的强老师。舍不得那个在我迷茫时为我点灯的郭老师。我舍不得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贾老师。舍不得那个洋佯装生气却又忍不住笑出来的张老师。更舍不得那个讲课时幽默风趣,并且英俊帅气的刘老师。我不能舍得,也不会舍得,这一个个改变了我人生的人啊。
我是个爱回忆的人,总喜欢把回忆倒放一遍,这样的事情我做了不止一遍。我多么希望大家不会老去,我们能够定格在回忆的某个瞬间。
我真诚的向那些我曾伤害过的人道歉,也由衷的感谢每一个人。感谢你们让我不再害怕分离,感谢你们让我明白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与相遇。感谢你们让我在回忆初中时再多了五十三个理由。回忆是美好的,因为我独一无二的初中生活中有你们的存在啊。
初中生作文 篇3
原本黑暗的世界突然亮了--太阳出来了,阳光倾洒在这片寂静的森林,落到了我的身上,把我的几滴泪水照得是那么的晶莹透亮……
我是大森林中的一只金丝雀……不,我不是一只……真正的鸟,我只是一只……一只用机器做出的假鸟罢了,我只拥有一只正常鸟的心脏。
我叫婞,“婞”是固执的意思。不知现在身处天堂树上的父母为何给我起这个名字。不过想想,我还真有些固执。我曾固执地想冲出鸟巢,固执的想挣脱父母的.视网。可是在我将要完成心愿的第一天,我就--死了。我自嘲地笑了,不知为何,天上突然下起了雨,“滴答”、“滴答”,这是世间最动听的声音了吧。可是,这声音虽然动听,可我好象与周围格格不入似的,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脸上挂着的水珠--不知是雨是泪--慢慢地在我脸上流淌,与雨水一同滑落,划落,最终在草地上溅出一片片涟漪。
我还是从一个月前说起吧。
那日,我的羽毛丰满了,我长大了,我的固执也终于得到了结果。我心情绝好地在森林里唱着歌儿。这时,我的下方突然出现了两只像猴子一样的动物。我还在想他们是什么,我便死了。他们拿用树杈做成的小东西向我发射了一个小石子,正好打中了我的头,我的瞳孔渐渐地扩散,眼前一片空白……
醒来时,我已身处猫头鹰伯伯--森林中最伟大的科学家--家中,伯伯告诉我:“那天你被人类杀死了,”哦,人类,就是那像猴子的动物吧。“你的父母浑身是血的把你的尸体送到这儿来,他们对我说‘一定……要……让……婞儿……复活,她还有……最大的……心愿没……完成……“,说完便……去世了……”我感到头皮一阵麻木,我复活了,但没有了鸟的躯体,也失去了亲爱的父母,我复活有什么用呢?
我来到父母的坟前,上面已爬满了牵牛花,我默默念到:“妈妈……爸爸……”
我飞走了,告别了猫头鹰伯伯。
我来到了森林的边缘,看见了杀死我的人类住的--城市。我喃喃自语:我要去那儿。
我转过身来,又看见了我的家--大森林。我真的要去城市吗?我真的想离开森林吗?
我正犹豫不决,忽见好友蕴就在不远处,我很高兴地扑了扑翅膀,却看见蕴飞走了。我自嘲地说:你看你,别人都不理你了,你还留恋这个地方。
我扇动着翅膀,飞向了不可预知的城市。
我穿梭在人类的街道上。这时,一阵熟悉但刺耳的惨叫声钻入我的耳膜。我回过头一看--是蕴!我俯冲过去,突然不知为什么就晕倒了。
我醒来后已置身在一个鸟笼中了,蕴就在我旁边。她告诉我:她并不知那是我,因为我的相貌已完全改变了。她到了猫头鹰伯伯那儿,才知道就是我。她来找我,才遇到这种事。我很高兴,因为还有人关心我。
这时进来了一个脸庞美丽但目光邪气的男孩。他把一杯小米放进了笼子,蕴温顺的吃了小米。我实在太讨厌人了,我不管怎样也不会吃的。可是,就在这时,一只手把我从笼中抓了出来。我抬头看见了小男孩的脸孔。突然,我的嘴里被塞入了小米,我难受极了,拼命挣扎。我猛的一下啄了他的手,他把手一松,我就冲进笼子拉了蕴飞了出去。
可是,刚飞出窗子,蕴的眼睛突然涣散,她象一片薄薄的树叶,坠了下去,我从那扇窗户中又看见了那双邪气的眼睛。
蕴落在了地上,柔软的草把她托起来了一般。
我回到了大森林,把蕴葬在父母的坟旁。
我默默的祈祷,对父母,对蕴。
天空露出了鱼肚白,天际滑出了一丝金边。
太阳忽地蹦了出来……
与此同时,我把身体撞在了树上。
我又笑了,眼前只有空白,我将要经历第二次死亡,对于我来说,仅隔一日……
我放弃了父母和蕴用生命换来的我的生命。
我在这天亮之际,对着自己喃喃道了一声:“晚安。”
初中生作文 篇4
是否你有自己的向往,可是曾经一念,寻到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世界,感觉还不错,便渐渐放开了心中的执着,不由地融入进去,滴水入海?
——题记
山顶上从抗战时期留下了一座土地庙,引人遐想的不止是它身旁的那堆神秘的白色怪石头,据说里面还有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更为神秘的一个巨大的防空洞。
在某天日出东方的时刻,踏着红色的'朝阳铺下的地毯,我避开家长,一个人踏进这苍绿色的山里。
刚一进山就出了岔子,两条蜿蜒小路,盘曲在脚下,瞬间,有种一念生死的寒意伴着微凉的初秋晨风,撩起了我一阵阵鸡皮疙瘩,冲去了淡淡的困意。瞬间清醒许多。
多显眼!左手边这条,杂草丛生,一看就是荒废已久;而右手边这一条,虽不是整整齐齐,但比较起来,已然是平坦许多了,抬脚就冲着较为宽敞的一条迈去。
果然是大家常走的一条路,甚至沿路的稍平整点的石头都磨得锃亮。半山腰,我拿出零食,水,毛巾……竟然中午了!
心中刚开始的激动,早被脚上的酸痛吞噬的一干二净,望着曲曲折折的山路,反正一半了,不能这么回去!没敢大口喝水,我果断站起来,擦擦嘴边的面包屑,不敢再停留。
细细密密的汗水布满脸颊,衣衫紧贴在身上,风已经大了不少,但仅限于扯起了一块衣角,早就没了衣袂飘飘的优雅,显得狼狈不堪。
“啊!这是……这是……天哪!”我瞪大眼睛,面对料峭的悬崖,目瞪口呆,一半是惊讶于这丛密的山中竟有如此鬼斧神工,还有,为什么这路,竟通向了这里!
既来之,则安之。我也不管什么干净与否,直接躺在泥土上,一股脑的把包里的东西倒出来,饿狼扑食般扫荡一空。
面对已经不到三十度就掉进山里的太阳,犹如剑削一般陡峭的悬崖,无形中流露出的霸气。浑如天成,来自自然,不知哪次地震那次海啸,亦或是从古至今一如从前,无论哪种,都让人为之震撼,为之叹服。
一瞬间,我甚至都要认为,此行目的,就是这里。但是,我想参观的土地庙呢,我想体验的防空洞呢,我想缅怀的抗战岁月呢?我甚至该后悔沮丧的心思呢?—为何毫无波澜?
望着遥遥山顶,白色依旧显眼,只是,脚步为什么不像之前的坚定地向上,而是选择停下欣赏呢?
脚累了?天晚了?风起了?还是心中曾经的执着改变了?
我苦想……释怀……
所谓一生,付出过汗水,等到一个自己足以安慰的风景,便已然不负这百年的熠熠时光。最初不一定最好,心安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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