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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作文

时间:2024-06-12 10:32:35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中的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中的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中的作文

初中的作文 篇1

  金秋十月,草色枯黄,爷爷坟上却绿意盎然,仍旧生生不息,如同他的生命。——题记

  我曾有一个讨厌至极的爷爷。他很凶,总是动不动就骂人,凶相毕露的时候,眼睛瞪得像铜铃,令人心惊胆寒。我讨厌他,讨厌老家的一切,并成了我不愿回老家的理由。然而,这一切都在五年前发生了改变……

  那一年,我极不情愿地回老家过年。村口有一条小溪,清澈见底。各色溪鱼游来游去,吸引了我们一群年龄相仿的小孩子,穿着长筒雨鞋下河摸鱼,玩的不亦说乎,丝毫没有感受到溪水凉飕飕的寒意。猛然间,我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爷爷。这一次,他没有骂我,而是笑容可掬地说来陪我一起抓鱼,边说边在溪水里摸索起来。一条、两条、三条……他抓到好多鱼,在水桶里活蹦乱跳。他还拉着我胖乎乎的小手一起在水里摸索着,呜哇,我抓到了一条石斑鱼。我兴奋地在水里转圈圈,滑倒在爷爷壮实的怀里。爷爷笑了,我第一次感受到他的慈祥与和蔼。

  爷爷是一个农民,在老家的大部分时间里是见不到他的,除非在他钟爱的田地里。他种的地,产量最高,品质也上乘。一直以来,他几乎每天早上六点钟准时下地干活,一直干,不停地干。他的午饭是一块梅菜饼,充饥后一直干到太阳落山才回家。干农活是非常累的',但是他不能放弃,因为家里有九个嗷嗷待哺的子女。在他八十岁的时候,他还坚持下地,全然不顾自己严重的风湿病。他的背从来没有弯曲过分毫,依然笔挺。

  他的人生经历沧桑,文革的血雨腥风、大饥荒的磨难,早已让他的生命变的不屈。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两年前却给人生画上了句号。肺癌晚期,他从未跟家人说过,也只有在生命的最后,才被医生告知。奶奶说,其实她早就知道爷爷已经病入膏肓,只是为了省钱,才始终没有说出口。那一天,奶奶哭得昏天暗地,我也泪如泉涌。

  爷爷,我真的“讨厌”你……

初中的作文 篇2

  光阴轻转流年的一隅,但于那记忆中斑斓如霞的时光深处,寻得你迷离温婉的衣影,在这时光之书桃色扉页上,印满了阳光般的浅浅足迹。

  记忆中的茶香与桃花,墨瞳与白发,皆是你轻牵我的手,走过的青涩年华。似水似风,似你的眸子,最是一泓浓情。

  春色满都,一起折枝品茗放纸鸢的小城飘絮中,可忆你的茶香浸润了我的恋恋时光。

  窗外是满城春色,院落中盛放的桃花好似缎锦,映得你如雪白发愈发清如月华。我顾不得细看,只是急急地品着你煮的茶,连茶叶也不经意间咽下肚去。你柔声唤我慢些尝,声音恰似三月春晖,江南口音濡软清甜。收音机里绵柔着旧年戏曲,那日你伴我经过的茶烟尚绿,在时光中,也记下了一笔旖旎的入画诗情。

  月洒西楼,一起赏月长谈话悲欢的化茧成长中,可忆你的话语点明了我的青涩时光。

  有了烦忧时,总喜欢静坐你身畔。你向来无言相伴,却于那日邀我赏月。清辉如练,我望向长河在月下澄明如镜,又仰视苍穹新月半弯。你开始温和的`劝导我:“人生正如着月亮,总有阴晴圆缺。此时的缺憾是为了后来的圆满,一切苦难终会过去,所有波折终将是最刻骨的暖……”我听着,顿悟。心灵似得到了解放,宽广似这夜幕包罗万象,绵长如这长河滔滔不息,那次夜谈,亦是你伴我走过抽丝剥茧,化蛹成蝶的幸福,在这时光中,也绘上了一帧铭心的别样温暖。

  煮茶文火未明,摇曳满地的思念;那夜月光仍在,轻拨记忆的流连。那些有你相伴的时光,皆是一枚枚绯色碎片,随风,缝入这洇入梦境的十里桃花中。似听得你轻唱童年歌谣,伴时光安然入梦。

  怀念那些有你的岁月,在时光中种下幸福的花种,待到忆起,便是满心山花烂漫。与你共度的时光,便是最美的时光,温柔而绚丽地用温暖轻轻漫溢,直至心房。

  陌上花开,有你同行,温暖似阳光。

初中的作文 篇3

  (一)最初的存在

  时光在我安逸的生活中无言地与我告别,转眼我已经踩上了十几岁的尾巴,进入双十年华。

  在那段忘记而未曾忘记的岁月中,有些人有些事如过眼云烟般淡出了我的生活,离开的如此的匆忙。

  我已经找不到它在我记忆卡存档的日期,但我知道,在它悄无声息进入我平静的生活之后掀起一片波澜,就明白我们之间没有归期。

  (二)无意的邂逅

  还记得,初中那会儿,班上很多女生都喜欢看小说。我同桌就是其中一个。每天课后看她捧着那本密密麻麻的书,聚精会神的看着,我心想她难道不累吗?于是问她,这书好看吗?她连忙点点头。看她那强烈的反应,我就叫她借我瞧瞧,没多久就还给她啦。说:“这密密麻麻的字,像蚂蚁似的,看着就累,没兴趣。”当年的我,眼里只有课本,根本不会看课外书。追其缘由:一是没资源,二是没兴趣。综上,后者是其根本原因。( 文章阅读网: )

  求学的旅途从十来分的车程变成一个多小时,从每周回家一次到一个月回家一次,从一群人走向另一群人。我的高中生活就在那客车出发的时候开始。

  在几经波折之后,我与菊走的很近,那时我们一起去上课,一起去吃饭,一起回宿舍。那会儿她经常在我耳边滔滔不绝地讲着小说中的那一段段故事,后来我在好奇她为何如此痴迷于那些故事中与她对我讲的那些怪论下,就向她借了本看。慢慢地,我无法自拔的沉浸于那小说当中,看着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动情之处不吝为他们笑颜,伤怀之处不免为他们泪流。

  不知不觉,我陷入了那小说的漩涡。由于当时我有着良好的地理位置,离讲台最远,所以我充分的利用这个优势,在书桌上搭建了一座高大的碉堡。每逢上我厌恶的数理化,小说是必不可少的,在那些课上,我在虚拟的国度中迷失了方向。

  下课后,就连吃饭时也会带着一本书,回到宿舍之后,会在我的坟墓里一页一页地阅读,即使断电了,也浇灭不了我的热情,在那无数个黑夜,我打着手电筒,看着他们不断上演的故事。

  那时的我,很幼稚,很天真的迷恋小说中的男主角,幻想着自己是其中的女主角。在那迷雾中找不到前进的方向。为那些虚拟的人物的开心而高兴,伤心而泪流,在看到他们像公主和王子般幸福的生活而嘴角上扬着,在得知他们天涯各一方、形同陌路、人鬼殊途时默默泪流。那时的我很傻、也很真。

  (三)娱乐时光

  是什么时候,我变成一个小粉丝,我喜欢收集明星的海报、贴纸、活动信息,只要看到有关他们的杂志,会毫不犹豫的掏出钱买下它。所以娱乐杂志也是那段岁月中不可抹灭的记忆。

  起初,我会与宿舍中那些“趣味相投”的人分享这书中的信息。后来,我会把它带到教室去,感兴趣的同学看到了就会向我借。开始,我会犹豫,通常会唠叨一大堆,叫他们不要把书弄脏弄丢,那是我很喜欢《时代影视》。

  如今想想,当时的自己真够疯狂,奢侈和颓废,或许也祸害了一群同学的迷失吧!

  (四)向阳生活

  现在每次回家,都会让我那些喜爱的书籍,去沐浴阳光。

  而其中最多的就是青年杂志,如《青年文摘》、《读者》、《创新作文》、《课堂内外》等。

  当年的我会每星期去广场那个报亭,看看有没有新进的那些杂志。通常结果都如我意料般满载而归。

  我喜欢看那些励志的故事、喜欢那激扬的文字、喜欢那桀骜不驯、轻狂的青春。很多时候,我羡慕有些同龄人有着这么成熟的思想,有那么多书写不尽的故事,并可以用那饱满的文字吟唱那青春如歌的岁月,那充满光明的理想。

  在遇见那些优美或触动心灵的文字,会将它们复制并粘贴到笔记本上。

  在那段有它们陪伴的岁月,我收获很多,知道我应该如向日葵般向阳的生活。

  (五)友谊桥梁

  它们是我高中岁月中,不可或缺的朋友。因为有它们,我的青春才不会一无是处、一片苍白,我的故事中出现了更多的角色。不管他们是那种客串型的过客,还是那举足轻重的角色,我都还开心能与他们相遇。

  曾经的我一直都默默的坐在角落,孑然一身的行走于校园,看着别人的嬉戏打闹,而我永远只是个观众。那时,我不想进入他人的世界,也不想别人踏进我的小天地,或许,当时的我根本就是胆怯的退缩与逃避。

  直到高中,我住进了宿舍,认识了菊。她是个很开朗、外向的女孩,忘了我们是如何相遇相识到相知的。在她的影响下,我开始走出一个人的世界。

  虽然,我仍学不会主动与人交谈,但是,因为我的书籍,所以那些不怎么熟悉的同学在向我借书的同时向我抛下橄榄枝。而后,我们之间接触多了,所以陌生不再。

  慢慢的,我成为众人眼中的小书库,接触的同学也多了起来。

  后来分文理科,我毫不犹豫的选择文科。明明知道理科很烂的我,当然不会傻到自掘坟墓,跳进火坑。

  半年的相处,又要离别,即使有再多的不舍也无法阻挡这前行的步伐。

  在那个女生是男生两倍的班级,我找遍教室的每个角落,看见了许多熟悉的'面孔,顿时觉得很开心、很幸福。

  在新的宿舍里,因为都是布丁的我俩,年纪相仿,所以她叫我纶亚,我叫她熊亚。我们俩有一段痴迷的布丁时光。

  小书库的故事还在继续,宿舍中那几位不像我似的疯狂,她们都比较理性的处理看书的时间。

  由于我喜欢每周都去添购新书,而我看完了之后,最先看的就是我同桌啦!再就是那些好友。在那段很会伪装的岁月,我成功的扮演着安静寡言的角色。所以,老师会经常把我换到那爱说话的同学中间,同桌在不断换着,小书库的名声越来越大了。

  虽然因为这些书籍我忘记了前进的脚步,在本该奋斗、拼搏的青春中迷途。如果说不后悔,那是假的。我明白人生就是现场直播,没有彩排和重播。但我很庆幸慢热型、被动的我用书籍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六)逆光行走

  此时回忆曾经那些疯狂并且执着的事儿,即使是歧途,仍一如既往地前行,即使是深渊,也无可自拔的往下跳。

  如今看来,明星的那点破事,我用的着那么痴迷吗?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生活。在这个真真假假的世界,我们辨不清的事情太多。他们生活在璀璨的光环下,永远要保持着完美的形象,稍有差池,那个舞台就会失去他们的位置。虽然我还是偶尔会如以往般发发花痴,但已经不会像之前那么疯狂。

  那些小说,看多了之后就会发现,许多都有着相似之处。男主角总是那么高大、帅气,女主角要么就是个平凡的灰姑娘,要么就是一个出身不凡的富家千金。要么在一个意外的邂逅之后,两人的命运开始纠缠,要么就是一对欢喜冤家展开一段爱与被爱的追逐游戏。而故事中少不了搅局的第三者,少不了那些误会。没有这剪不断的爱恨情仇、没有那些捣乱插足的人物,那结局就没有了来之不易的幸福。

  而有些小说挣足了我的眼泪,像《男生女生》、《萌芽》、《花火》、《爱格》等小说杂志,大多数以悲剧落幕,动情之时,难免替他们凄美的爱恋而惋惜、掉泪。

  望着自己那些青春岁月中不可磨灭的记忆,看着那些用文字编排出一个个凄美或如童话般的故事,沉浸其中,我用书籍画地为牢,自己把自己关在那虚拟的国度,傻傻的观望那一场场虚假的演出。

  后来,小说、娱乐杂志并不是我最爱的书籍,它们都是第二顺位之后。我衷情于《青年文摘》、《课堂内外》、《创新作文》、《读者》等,我为那些激励人心的故事而感动,些许时刻会付诸行动。

  我喜欢那桀骜不驯的青春,那不可一世轻狂的语句。如“谁的青春不兵荒马乱?谁的理想不崎岖蜿蜒?我们都是枯萎了年轮的树,身穿冰霜,守望阳光。”“不是我们太天真,是世界太残忍;不是我们装忧伤,而是未知的明天让我们心慌;不是我们太难懂,而是我们已经不是你们心中牙牙学语的顽童。”

  还有那积极向上富有哲理的句子,像“如果方向错了,停止就是进步。”“不是绚丽的终点,仍是绽放的青春。”“用含笑的眼睛向着阳光的方向眺望,你就会看到属于自己的彩虹。”“散或许是开始,聚也许意味着结束。而所有的悲欢离合,聚聚散散,都不过是时间与我们开的玩笑。”

  回忆那些在岁月洗礼下仅剩漂浮的思绪,在那该是拼搏的青春模糊了焦距,分不清轻重。

  在许多人看来我很傻、很无知。但那就是当时的我,我从来不否认之前的自己,因为那就是我当时的样子,活在爱做梦季节里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那段岁月,天空永远如此晴朗,阳光如此明媚,空气如此清新。在那个不懂事的年纪,往往认不清自己以后的道路,一直在迷途中度过。

  如今望不尽光阴的尽头,我背着光,逆着年华寻找那光明的出口。

  (七)未完待续

  最近的我喜欢七堇年的文字,喜欢富有哲理性与启发性的书籍,喜欢有关自然万物的的散文,喜欢那拥有遥远的梦想与想去的远方字句。

  我与书的那点破事儿,虽不够华丽、精彩,但平凡、真实。

  我们之间写不下归期,因为故事未完还在继续。

初中的作文 篇4

  我想你应该知道雨吧!雨有很多种,比如说:狂风暴雨、倾盆大雨、和风细雨……我就是和风细雨,其它的雨都是我的兄弟姐妹,我们可是很团结的一个家族呢!

  人类如果哪里需要我们的,我们都会帮忙的。就说上次吧,在某个村庄出现了干旱的情况,这都是我那个名叫“倾盆大雨”的哥哥偷懒去了,自己犯下的错误当然要自己改。哥哥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没日没夜的下雨。“功夫不负有心雨”,三天后这个村庄的秧苗们又挺直了它们的“腰”。这次,哥哥可算是立功了!

  记得还有一次,乙城发洪灾了,这都是我那个名叫“狂风暴雨”的弟弟玩得太欢了,下错了地方。这次我们家族可丢脸了。弟弟赶紧“撤退”了。这场灾害不像上次可以弥补,我们现在能做的是祈祷不要害太多人就行了。

  其实我们雨不一定都像我哥哥弟弟那样给人们带来灾害,也会为世界添点诗意。当禾苗们渴了的`时候,我们就会帮它们浇水;当孩子们刚玩耍回来很热的时候,我们会给他们带来凉爽;当人类把衣服晾在外面时,我们就不在那里下雨让太阳公公把他们晒干了,我们再“工作”。为什么说我们可以为世界添点诗意呢?比如说我吧---和风细雨,我经常在光顾公园,因为公园有湖和草地。我喜欢和湖里的小鱼玩“吹泡泡”的游戏;我喜欢在放风筝的小孩子们的头上洒下一粒粒“小钻石”,让他们露出可爱的笑脸;我更喜欢画家和摄影师,因为他们把这美好的记忆保存了下来。

  记住了吗?我是和风细雨,叫我一声,马上就到!

初中的作文 篇5

  小龙是一个在穷人家出生的孩子,只希望自己哪天能过上比富翁还爽的日子.那一天他终于等到了……

  那天,小龙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你想要钱吗?”

  “当然。”

  “那就打死富爷(当地最有钱的人)家的鸽子。”

  小龙答应了。他边走边想:“他们打死鸽子,就把钱给我吗?这可能吗?”小龙十分犹豫,他最后决定试试,没有钱没关系,一只鸽子嘛!小龙就没有再仔细想想。小龙在富爷家门口走来走去,转悠了几天。一天深夜,小龙趁着夜黑,悄悄翻墙进入富爷家,找到鸽子笼,将事先准备好的老鼠药放进鸽子的餐盘里,作完这一切,小龙又悄悄的退出富爷的大院子。第二天,小龙就象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慢悠悠的转到富爷的院门口,刚到那儿,就看见富爷家的保姆正把因吃了小龙放的老鼠药而死的鸽子倒入路边的垃圾箱里。小龙看见以后马上赶回家里等那个陌生人的电话。

  小龙刚回家没多久,那个陌生人的电话就打来了,他居然很守信用,他在要了小龙的银行帐号不久就存入了小龙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一大笔钱。

  风平浪静了几天以后,那个陌生人又给小龙打来电话:“想发财吗?那就把富爷家的.那只老母鸡给我杀了!我给你十万块钱”

  小龙这次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小龙这天看见富爷家的保姆刚刚进了富爷家。他想了一个计谋:借人杀鸡。小龙用公共电话打了一个电话给保姆:“你想赚钱吗?想的话,你就把富爷家的那只母鸡杀了放到富爷家门口的垃圾箱里,我就给你一万块钱。”

  小保姆听了,以为是遇到了神经病,正想挂了电话,转念一想,我逗逗这个神经病再说,于是就对电话里的小龙说:“如果你先付我一半的话,我明天就把那只母鸡的尸体放在那儿。”

  小龙听了喜出望外,于是迫不及待地说:“那好,你到富爷家旁边的咖啡店,半个小时内会有人给你钱的。”

  小保姆放下电话,仔细想了一会,她总想不明白,富爷家的那只老母鸡富爷早就想杀了,这个人为什么会为了这么一只不值钱的老母鸡而付给她一万块钱呢?她怎么想也想不通,但是好奇的心情又驱使她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电话里说的那个咖啡店,刚进门,就有一个服务生很有礼貌的问她是否是来拿东西的,她在吃惊的同时点头表示是来拿东西的,那个服务生于是把她领到前台,前台的小姐交给她一个厚厚的信封。保姆接过以后迅速离开咖啡店,回到富爷家以后就躲进自己的房间里,把门反锁上,这才从口袋里掏出那个信封,仔细的数了好多遍,确信的的确确是五千筷钱,她终于相信这个电话不是假的了。既然收了人家的钱就要替人家做事,于是小保姆先把钱在房间里藏好了,然后就去找富爷家负责喂母鸡的厨师说:“我的奶奶病了,大夫给开了一副中药,但是这副药需要一个十年以上的老母鸡做药引子,你能不能把富爷的那只老母鸡给我?”

  厨师听了,毫不犹豫的说:“没问题,你现在就拿走那只老母j吧,我早就不愿再喂了!你把它拿走等于是帮了我一个忙。”于是小保姆毫不费力就完成了任务。第二天,小保姆又从那个咖啡店拿回一个同样大小的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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