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作文[合集8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的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中的作文 篇1
他,从外表上看就有一种坚毅感,这让人觉得他是一个不会向困难低头的男孩。
他曾经有一段辉煌的历史。他很机智灵活,我常常请教他一些难题,他总是能够快速正确的解答,每次我都是被他指点后茅塞顿开。在我的印象之中,他总是忙碌着,认真地将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完成。他是一个我所看好的人,他是以一个非常优异的成绩考入桃中,进入这个班级的。
不曾想,正是这个我所看好的男孩,却在第一次月考失利,没有获得理想的成绩,当他将试卷领到手时,我发觉他的眼边红红的,他缓缓的坐下来,用那双仿佛能看透一切的'眼睛注视着试卷,深深地吸口气。他忽然对我说:“能把你的卷子给我看看吗?这道题我写的不太好,有问题……”
我愣愣地将自己打满红对勾的卷子给他,他极认真地看了一会儿便还给我。课后,他花了不少时间改正错误,并将重点做好记录。还问我不少问题,我也同他那般认真仔细的解释,他也如我一样虚心的听着。
后来的几天,他似乎什么事儿都没发生过一样,一切如初。他仍然是那么认真仔细听课,做好笔记,像对待考试一般对待每一次作业,做到课前预习,课后温习……可唯一不同的是,他更勤奋更努力了。
有时候,我看着他,觉得自己与他相比差别很大,他学习是如此认真,一丝不苟。而我,虽然上课认真听讲,但课下就没有那么努力了。
优异的成绩他更应该拥有,不,是他一定会拥有的,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吧!
他虽经历了挫折,但并没有因此而丧失信心,心灰意冷。这是他最可贵的地方,也是我最敬佩的地方。同时这是我所没有的精神。人,面对挫折,又怎能轻言放弃?像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后来发奋图强,一举灭了吴国。正是因勾践不放弃,不言败,才有这样的成就啊。而他,也有这永不言败的精神。
他的内心正如他的外表一样,那么坚强,永不言败。
初中的作文 篇2
有人说,打开你喜爱的书,就走进了心灵,开始了对话与交流。我要说,交流如一杯香茗,悠然而淡远,对话如两人对酌,会心的微笑与眼神的灵犀,冲淡了一天的劳累与紧张。
灯火阑珊的夜晚,细细品读一本好书,好似一根火柴点燃,擦出智慧的火花。时而潜沉于水底,心静如明潭,没有波澜起伏,时而翱翔于天空,内心如咆哮的大海,情感泛滥,一泻千里。人们在心灵碰撞的同时,怀着美好的情愫,宛如亲吻带着新鲜露珠,透着淡淡清香的玫瑰,在书中品到芬芳。
蓦然回首,我与书结下的羁绊,今生今世,无法舍弃。
儿时的我性格内向,只因一本童话书,在我灰色的天空下,架起一道绚烂的彩虹。当我怯怯地拿起书,走进那不属于我的世界,豌豆公主的美好的梦想,漂亮的公主裙象征着一个小女孩粉红色的梦啊!我的心田,溢满了幸福。一种化为爱的斑斓的蝴蝶翩翩起舞,飞进了我的心里。那一刻,我入沐春风,羁绊的.纽带将我的命运扭转。我从此渴望阳光;明媚;享受空气;清新。
小学时期,我偏爱小说。对其它类型的书关注极少,往往沉溺于惊险的故事情节不能自拔,我还不懂什么叫读书,读什么样的书。而今我俨然成为一名多愁善感的女孩子。为了读书,我的眼镜度数逐年递增,零花钱一笔笔走失。我如痴如醉地读着读着……庄子的超脱,陶潜的隐逸,岳飞的壮怀,路遥的奋斗,带给我一颗充沛之心,向上之心;李白的浪漫,苏轼的豪放,易安的清婉,让我与这些诗人惺惺相惜;出神入化的西游,剑戟惊天的三国,满腔豪情的水浒,情诗千载的红楼……只是一句“冰天梦如幻,冷月葬花魂”都使我黯然神伤,为黛玉的薄命清傲,潸然泪下。而贝多芬的坚强,海伦的奇迹,居里夫人的宁静,让我感悟人生。
把书比作营养品,它丰富了精神食粮;比作一剂良药,愈合我们心灵的创伤。在书的世界中,我们学会了面对人生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学会了拥抱与品味。没有了书,便没有了睿智,没有了深邃,没有了长袖阔带的文气,没有风流倜傥的洒脱。
初中的作文 篇3
众所周知,我们这些流浪猫粗鲁低俗没有文化,不会来事儿,不会卖盟,更不会去讨主人的喜欢。每天只会吃点百家饭,相互之间抢枪地盘,夺夺配偶,甚至为了谁多看一眼旁边那个漂亮的母猫都大打出手。别笑话俺,谁叫俺们野性惯了。由于有一些好心肠的业主大妈和喜爱动物的人士的精心照料,这些野猫们视乎又回到以前有主人养的状态,虽然此时还缺乏信任靠不了前,但自然吃穿不愁心宽体胖。基本上老鼠都不抓,有现成吃喝谁还抓耗子啊。所以没事的`时候泡泡妞,打打麻将,扯扯皮,睡睡懒觉什么的,闲散自由惯了。但我们也有伤心事儿,虽然我们流浪猫闲散自由,可是没有人宠。我最恨有人怀里抱着猫了,应该是嫉妒。没家的时候想家,有家的时候又想出去野。做猫真是矛盾啊。
你看人家宠物猫几乎一天一洗澡,有的还喷上点香水,抱到哪了都香气扑鼻,惹得人们都多摸它两把。在看看我们能用舌头捋捋毛就不错了。
阿华是一只纯黑色的年轻大公猫,从小就是一个野种,被父母抛弃,爷爷奶奶也老了无力抚养。幼年不幸的他造就了直爽,坚强,执着的性格,也更加珍惜感情的幸福和家的温暖。
初秋的突然到来使闷热的天气顿时凉快了许多,此刻的阿华好像被某种神秘的欲望催得坐立不安,心神不定。前几天他在小区里闲来无事溜达,无意中看中对面三楼的一只白色的母猫。那是一次在主人怀里的一次邂逅。在黑猫阿华眼里,她就是美丽的白雪公主。虽然高高在上,在主人怀里,而且黑猫阿华得仰着头看它,因为她闪烁着迷人的光泽,沁人的香气。并不觉得累。突然黑猫阿华发现她朝自己笑了,阿华“恋爱”了。后来打听到那个白猫叫阿娇,纯种品质,被养在一个富二代的家里,被主人视作珠宝。阿华从此一厥不振,整日做着白日梦想入非非。阿华经常在想,我俩黑白分明,生出来的猫仔也是黑白花的,就是国宝“熊猫”了!可这一切好像是梦,毕竟我俩不是一个世界的猫啊……一个是贵族,另一个是乞丐。
初中的作文 篇4
总会有人说我们就像一对幸福的小恋人。你和我却总是带着沉默的笑靥,别人怎么会懂你和我之间隽永的誓言。
——题记
是昨天吧?是昨天吧。你和我嬉笑在温暖的。被厚重的一点一点染成深邃的蓝,你轻吟在我耳边,“你就是我的天,唯一的蓝天。”我突然荡起了波澜,这句话像刻在石板上的字在我的心里无法泯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已经成为了彼此的怀念。像超越了友情,变成亲情的。对啊。我就是你的天,我们彼此的天,那个友情的蓝天。就像睡在阑珊的梦里,不愿打开温柔的眼睑。你就是我的天,在昨天。
今天你要说再见。你沉重如同雾霭的眼让我无言。“我已经厌倦你的天,别再来让我烦厌,我讨厌你腻味的世界。”平稳的语调,简单的句言。唯一破绽的是颤抖的尾音分岔在稀薄的空气里面。我不解。
怎么会变,昨天我还是你的天。我停留在困惑中间,等着谁来解释这手足无措的一切。滴答的流年,断了我的想念。你转身走远,不顾我的。我想追问,却不知为何嗓子喊不出语言。恐惧霎间夹在我的心间,像是停止的。你的背影在越来越模糊的光线中渐渐如雾般散远。抬头看天,依然是蓝天。可是却不再为我们蔚蓝色的而耀眼。怎么会变,昨天还是美妙的天。
时间流转的悄无声息。我在等待你的出现。而你却像蒸发的精灵,在黑暗的终结。消失了你熟稔的眼眸,在往常的家属院;消失了你温暖的寒暄,在走过的路边;消失了你认真的背影,在座位的前面。一次次拨打那个熟悉的号码,却换来一次次无人接通的回答。一次次敲开那个曾经的房间,却换来你父母一次次搪塞的欺骗。我们友情的誓言一帧一帧的在脑海中播放,却播放不到终结。。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的一切。这么多甜到发苦的一切。等不到你的信笺。我以为你和我的友谊就会从此破裂。
可是我还想见你一面。这个念头使我不自主的走到你家门前。透过房门那个小小的眼。我看到我一直等待的你的脸。你抱着电话,高兴的笑脸。手中的一张纸被你撕碎扔在地面。表情的每条经纬线都浸润了挡不住的愉悦。你说的一切,我听不见。也突然不想听见。短短的几天,你怎么会变得让我如此看不见。我甚至怀疑是我的幻觉。
可是你灿烂的笑容把我一下打回原点。里忽然有一根不知来自何处的神经锐利的发出疼痛的感觉。离开了我的烦厌,你真的这么愉悦?手机的震动打乱了我的思念。屏幕上闪烁着熟悉的.号码,是你的来电。我倔强的没有按下绿色通话键。我开始讨厌你的一切。讨厌你的脸。你在语音信箱录下留言。“对不起,我以为我要去另外一个城市,离开你的世界,所以才会选择假装背弃你的一切。可是我发现我忘不掉你这片友情的蓝天。我说服父母继续留在这片世界。等我,我去找你解开这一切。”电话嘟嘟的响声停止了你的留言。
俯身,我看到你撕碎的纸上面,写着几个字“转学通知书”。某种我无法描述的情绪从喉咙深处不见光的部分一寸一寸涌出心间。一股热流灼痛了我的眼球,灼伤了我的脸。然后那点灼热滴落在我的手背,低下头。竟然是一滴泪。
我等着你呢。我知道你会来。我们的誓言不会那么容易破裂。你就是我的天,唯一的蓝天。
我抬头望向苍蓝色的天。你放肆的笑容绽放在我的心间。
我们隽永的誓言会永远延续到世界的终点。
——后记
初中的作文 篇5
每个人都知道,“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是会有的。”可是有多少人想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总是挤也会没有的。”
我们肯定前者的真实,因为前一辈人都是这么教育我们,好比“治大国若烹小鲜”总比“烹小鲜若治大国”听起来熟悉。前人的思想似上帝般不可亵渎。我们深谙“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可谁能否认“进步,总是因为后人不听从前任的教导”的真实?
由此可见,我们总是无形或有形中受着规矩与成见的羁绊。而进步,正需要打破过去的“真理”的勇气!
勇者,让文学焕然一新!他们不满于家喻户晓的名句,他们更享受“人生一知己”的韵味,更倾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新意,偏爱“为官一方,造福四任”的担当。
勇者,让科学脱胎换骨!他们不满于不可亵渎的真理。他追求更为科学的事实。有的人打开了微观世界的大门,有的人颠覆了人们对地球的认知,有的人打破传统,纠正了人类对宇宙的.看法。
然而,打破成见即意味着改变。改变,却总是痛苦的,尤其是变得更好的时候,就如同脱壳的那一刻,痛苦总与新生相伴,而此刻,正需强大的内驱力推动我们坚持下去,这便是信心。
老子曰:“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老子,难道是愚人吗?当然不是。马丁·路德·金一生宣扬人权,呼吁平等,而身为黑人的他自然逃不开*谤。马克思带领着全球的无产阶级反抗压迫,他,逃不开资产阶级的迫害吗?孔子宣扬儒学,传播文化却流落于荒草之间,他,在意过嘲讽与打击吗?勇者无智便为鲁莽,没有信心的驱动再勇武的人也会被内心击倒。
由此可见,社会文明的进步,需要打破过去的勇气,以勇气为帆,以信心为桨,然而,最根本的船呢?
船身,即为原则。规则并非原则,规则会有阻碍,而原则不可侵犯。马丁·路德·金在演讲中说道:“我们不是为了满足对自由的渴望而抱着敌对和仇恨之杯痛饮。”失去了原则的行为必致共同的批判,残破的船身必定不能远航。
陈旧的事物终将被新事物取代,而我们往往不愿改变现有的平静,因为改变意味着不适于痛苦。而此刻,正需勇气的引领,信心的驱动与原则的约束,才能走向更遥远的未来。
初中的作文 篇6
说起金山,最有名的恐怕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化工园区了吧?著名的景点也不多,唯一带给人们美好幻想的也只有城市沙滩。这个没有特色的地方,却有工业带来的空气污染。它不如市区繁华,也没有大山里的山清水秀,可这就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
金山也是值得我们爱的,虽然贫穷,偏远,没有南京路繁华,没有外滩景色迷人,也没有山里空气清新,看似有很多不足,其实金山却有这些地方可能没有的特点。所以今天,我要给你一个爱金山的理由,也给我自己一个理由。
金山,在上海的最南端,靠近浙江。有很多人也许会问,金山有什么好的?有时我也会问我自己金山有什么好的?也许就是这里的一片海滩从小就深深地吸引了我吧。哪怕我知道这片海并不是纯天然的,它也是我所向往的,这里也留下了我童年的回忆。每天潮起潮落,日出日落白色的浪花淘气的拍打在沙滩上。耳畔总有孩子最童真的嬉笑声,老人们手掺着手,迎着落日漫步的身影。哦,还有一对对夫妻情侣走在海岸边的美好场面。不知道多年以后,这些人还在不在金山,还会不会走在沙滩上做着多年前同样的事。但不管他们是否还是以前的模样,这片海依旧会替他们保存了这一份美好的记忆,无论过了多少年,无论我们是不是离开,它都会在这里等待,等待你们来重温记忆。这里声音无论有多嘈杂,这片海总是给你一种安静的感觉。
这就是了,13年岁月中印象最深的感觉。
有人说,如果有下辈子就要当一片海,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亲情,爱情,友情,它可能会因为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它是有保鲜期的。但海不会,它永远都不会干涸,永远安静,保留着那一份神秘。
在上海,这座以光速发展的城市里,还有什么比"我有一套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更令人满足的呢?虽然大家都知道,在960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上,不知道有多少城市靠海。在繁华的市中心固然是令人羡慕的,上海滩的华灯异彩,纸醉金迷,谁又敢说自己不喜欢?可是繁华过后呢?应该就只剩下高处不胜寒的孤独。而金山不会,这里不算热闹却很温暖。爱一个地方真的不需要理由,因为他可能是一时兴起的一种想法,也可能是久而久之的.依赖,如果硬要说,那金山吸引我的就是像一杯水一样的简单,安静,质朴,无色无味,无任何添加剂。这也是我给你的爱金山的理由。我喜欢的就是这里没有特点的特点,平凡中的不平凡。人生亦是如此,不能轰轰烈烈,那就简简单单,平平淡淡,这样才会过得舒心,每天不为柴米油盐而担心,也不用每天为金钱奔波劳累。金山也让我悟出人生。
大家一定又想到了这里的化工区,化公园区是一张美图上的大家所认为的败笔。可是有没有想过?也许这一笔,可能是画龙点睛?化公园区虽然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便,但在金山的化工区但金山的化公园区却给国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材料,能源。这和绊脚石,垫脚石的道理是一样的,有些时候绊脚石也许就是在路途中所需要的垫脚石。同理,败笔也会是点睛之笔,它也是金山的特色之一呢!璀璨的明珠不止一颗,那么一定有一颗镶嵌在金山,熠熠生辉,也闪耀着属于它的光,哪怕是微茫的。
其实你爱的地方哪儿也不是,它只是你的家乡。其他地方再好,也没有自己的家乡更有味道。我们都去过不少地方旅游每一个地方都有每一个地方的特点,其中也有许多是上海没有的,金山没有的。这些地方会让我们短暂的留恋,但更多的还是会想念我们的家。大雪也无法抹去,家乡留给我们的印记。仔细想想,金山也有好玩的地方,比如说枫泾古镇,廊下等。没有一个地方是一无是处的,人也是一样。漫步在古镇里,生活的节奏就慢了下来,泛舟湖上,观赏岸上的一切,只叹岁月静好。我爱金山的还是安静,美好。
现在的金山也慢慢地随着上海的发展而日渐繁荣,它也会变得越来越美,就如浦东新区一样,它也在等待那个机会。只是我依旧会怀念这里的安静,简单还有那一片海。希望他不管如何改变,都不要改变原来的样子。
天地万物都会输给时间,没有什么能逃过时间的审判和凝视。也不知道十年二十年后,我们还是不是生活在这里,也不知道金山到底会变成怎么样。我相信每个住在这里的人都希望可以越变越好,走向繁荣。
这里的安静,简单,质朴就是我给你的爱金山的理由,其实不止这些,还可以找出其他。这些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不需要华丽的辞藻,海市蜃楼的文字。我相信我会一直爱家乡,爱这个我从小生存的地方,不管他是不是变了,变得怎么样,我会爱这里,就像爱祖国一样,只是一种信仰,我们中华儿女不变的信仰。看到了吗?那微弱而又不息的光,那是金山在闪耀。
我爱金山的理由就是没有理由。
初中的作文 篇7
我的爸爸,身高一七五,显得很威武,戴着眼镜,又显得挺斯文。他平时话不多,但是他对是无微不至的关心,他总是即使再忙,只要我的事,他总能即使出现,简直是我的救星。
记得有一天中午,天格外热,阳光毒辣,晒得人眼发黑,直发晕。那天放学回家,我忘了带钥匙,进不去门,饿着肚子在家门口踱来踱去,等着妈妈回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越来越饿,可是妈妈依旧没像往常那样回来。
“糟了!”我突然跳起来,因为我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今天,我要去托管班吃饭!难怪妈妈没回来! 我的头一下子大了,脑门上冒出了汗珠。肚子此时也“凑热闹”地响了起来,肚皮也慢慢地贴向后背。我更饿了。
没办法了,我只好打电话向爸爸求助。“呃,那好吧——你等会儿,我马上回去!”电话那头爸爸答应了。要知道,他在马巷上班,离家十几公里啊。
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二十分钟。我都会饿晕了。终于,楼梯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只不过似乎比平时显得缓慢,拐角处出了了熟悉的身影,只不过背比平时弯了一点——————是爸爸!衣服湿透了,紧贴在身上。爸爸抬起头对我笑了笑,但难掩一脸的疲倦。后来我才知道,爸爸当时,正忙得昏天暗地,自己午饭都还没吃。
开了门,他把饭放桌上,长吁了一口气,直了直腰,一脸轻松地说:“好了,我得回去了!”我站在门口送他,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处,直到他的脚步声越来越小,听不见为止——————
窗外阳光显得不那么毒辣,暖暖地,很灿烂。
我后来一直在自责,因为我的粗心,害爸爸饭也没吃,也无法午休,要知道,忙了一早上的他,如果不午休,下午就没精神工作。而我,长这么大了,还要让他这么操心,跑大老远送午饭给我吃。
晚上,爸爸一身疲倦回来,草草吃了晚饭,早早就睡了,显然他是累坏了。我爸爸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可以为了我的.一本参考书,跑遍大大小小书店;他可以为了带我出去玩,提前将所有事情安排好;他也可以大半夜出去,就因为我想吃面包。
虽然,我的爸爸有时不善言表,但是,我总能从他身上,感受到他对我浓浓的爱。
初中的作文 篇8
我在路灯下徘徊,看着自己淤青的膝盖和流血的伤口,一遍又一遍地将早已准备好的说辞在心中温习。我借用了同学的长裤以遮住膝盖,但手臂上的伤却不知如何是好。用外套遮挡?现在正是夏天,以母亲之精明,她肯定会有所察觉……我咬咬牙,轻叩家门。没关系,将手背在后面,小心一点,一样可以从母亲的犀利的目光下逃脱。
“回来啦?”母亲放下电话,注视着我。看着那电话,我的心“咔噔”一声,烂熟于心的说辞从脑海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嗯。”我还能怎么做呢?只有低下头,捂住流血的部位,妄想若无其事地回到房间罢了。
顷刻,母亲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狐疑的眼神像刀:“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苍白着脸,小心翼翼地将书包放下。
“你真的没事?”母亲大步流星地走上前,一把板过我的手臂,眼里眉间满是不信任的质问。
“都说了我没事!”看着自己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中,我由沉默转为暴怒。我抽出手臂,跑回房间“啪”地一声狠狠关上了门,连母亲那一声游丝般的、自己没有听见所以不能领悟的呻吟都被硬生生的隔离在外。冷清的家溢满令人窒息的沉默。
我早就知道她从电话里了解了一切。没有人能够挣脱天下母亲的爪牙,她们就像毒蛇。我恶狠狠地想。没有人能够从那嘶哑的嘶声中逃脱出来,啊,也许有例外吧,但那个例外永远不是自己,自己是一个骄傲的、愚蠢的、盲目的、作茧自缚的、永远在母亲的阴影下苟延残喘地度日的可怜孩子。
房间里没有开灯,一切都是黑影重重。我湮没于此,浑浑噩噩,周遭一片晦涩虚无,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我却浑然不觉。
恍惚的,前面出现一丝光亮,然后是一片白金色的光。母亲走进了房间,然后,她说:“吃饭了,我的孩子。”
她妥协了吗?我只是不动,看着母亲拿着药走了过来,托起我的手,上药。尔后,她看着木然的我,叹息着笑:“你想什么时候吃饭,就什么时候吃吧。”母亲站了起来,离开了。风拂过,带动了窗帘,送来一片清爽。那远方的风儿,经历了无数孩子的风筝、风车,最后驻留的地点是母亲的`发丝——黑发扬了起来,苍白的头发赫然入目。
我愕然,赌气的想法也随着风带过去了。顿时想到,年轻时候的母亲,有着绽放的花儿一般的年纪,脸上是每一个女孩都有的单纯甜美的微笑。只要没有孩子,她就有大把的青春,大把的光阴,可以被人称为“小姐”而不是“夫人”。但是,她嫁给了父亲,有了我,于是,她就不再是一个女孩,她牺牲掉了许多东西:饮酒、狂欢、工作、爱情……直到有一天,她出现了白发,而她的孩子早已长大,却跟人打架斗殴,回来后对着母亲发泄怨气。
……
我冲上去从背后抱住母亲。母亲僵硬了,一行清泪淌过她日渐苍老的脸。
“小时候,你经常这样……我以为你长大了,就不会再从背后这样子,搂住你的母亲了……”她再一声叹息,声线沙哑游离不定。
“怎么会。”我微笑着抱得更紧。父母老去了,而我们却长大了,那时,父母早已老态龙钟,甚至化为骨灰,我们也会老去,而自己的孩子就会长大……一代一代,代代轮回,我们所挚爱的,永远只是曾经在自己小时候嚎啕大哭时抱起自己,拍打着自己的后背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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