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初中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初中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1
我漫步在干将路上,一个巨大醒目的黑字跃入我的眼帘:“宠”。再仔细一看,下面有这么一段小字:“宠,是过分的爱,是无法腾飞的龙。”读罢不禁拍手称妙。
“宠”,就字体结构来说,一个“宝盖”罩在了“龙”上,“宝盖”下的“龙”自然就飞不起来了。而我们华夏儿女是龙的传人,龙正是我们的象征。这则广告标语已把事实摆在了我们面前:家长对子女的宠爱,对子女过分的爱,就如同把一个盖子压在我们头上,使我们无法腾飞,无法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宠,是过分的爱,是无法腾飞的龙。”这短短一行字震撼着我的心,使我陷入了思考。我们是跨世纪的接班人,国家的希望在于我们。“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去建设。而我们凭什么去建设呢?凭我们的才能。这当然不是光靠书本所能学到的,还需要把学到的科学文化知识同实践相结合,不断锻炼我们的能力,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而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们都把我们视为掌上明珠,含着怕化了,抱着怕摔了,这个不让做,那个不让干,对我们百般呵护。可是如果连一点苦都不让我们吃,那么将来又怎能经得起大风浪,又怎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小鸟总是要离开大鸟独自飞翔的,如果总不让小鸟试飞,那么它将来还能飞起来吗?总不能老待在窝里靠大鸟养活吧。
爱可以造就人,一也能毁了人。爱到过头时,便不再是爱了。亲爱的`父母们,请让你们的小鸟试着去飞吧!亲爱的少年朋友们,比我们尽快从“爱”的羁绊中解脱飞出来吧!
此时,我又来到广告标语前。“宠,是过分的爱,是无法腾飞的龙”,这分明在向我们发出警告。我望着“宠”字,似乎看到“龙”正在慢慢地向上拱,向上拱……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2
穿越了时光,穿过了檐廊,将生命的绝唱留在了世间的某个地方;看过了沧桑,经历了悲凉,将不朽的英名留在世上。提及“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首首慷慨激昂的诗歌千古流传,而智勇双全的曹操便在我心中筑成了光辉的英雄形象。
硝烟四起,刀光剑影,群雄争霸。曹操则纹坐帐中,指挥千军万马,统北方。他那种豪情霸气,注定着成为世豪杰。“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充满着对韶光易逝的感慨,他那种苦闷的情怀,成为心中的番色彩。“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是他视天下为己任的伟大志向的写照,他那种胸怀大志的报负与理想,奠定了他成功的基础。纵观历史,曹操生有所作为,文韬武略无点值得逊色之处。
在多数人眼中,曹操乃为一代奸雄,是位双面人物。但在我心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毕竟在历史的沙场上,他的成功还是不可估量的,他的伟大事迹还是值得人们去颂扬的。
在三国鼎立时期,有谁能超过曹操,论智慧,他不亚于诸葛亮,论武力,他与关羽,张飞之比不差分毫。三国第人,决定是曹操之所得。在那个勾心斗角的.时代,谁不心狠手辣,只有这样,才能成就自己的番霸业,与其说曹操奸诈,不如说他那是种自保的智慧。与其说曹操毒辣,不如说是他果断做事。他不只是空有番理想,而且也拥有成就大业的决心,决心在历史的征程中抒写不朽的辉煌!
有人评价曹操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是啊,如果他生在太平盛世,那定是治国之人,但转念想,若是如此,他的抱负或许没这么远大,所以不论怎样,曹操在我心目中都是代枭雄。整日的忧愁与对江山的挂念,令他的心渐渐疲惫,但胸中仍有支撑的力量,他还有梦想,要去实现,去创造,不管结局会如何,他都成功过。
时光在宇宙中不停的穿梭,几千年匆匆逝去,他仍在灿烂星河中熠熠生辉。他的生慷慨激昂,又同涓涓小流般缓缓流淌。曹操,千古风流人物。个我心中的英雄,个用生命来吟颂的英雄。我想经历风雨的人生,他定无悔。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3
我喜欢这个世界,一段音乐、一个人、一盆植物等,都足以让我喜欢这个世界,但喜欢一定有原因。
喜欢之一:纸。
我喜欢纸,喜欢他的精神,他那无私奉献的精神。他的身上被人们写满了东西,无论是有用的还是无用的。被写满知识时,他心甘情愿地接纳,就算是浑身被乱涂乱画时,他也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无闻地接受,最后只会被人们丢弃。当他老了,被人们用得伤痕累累、满面皱纹。他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却照亮了别人,我喜欢他的这种精神。
喜欢之二:自行车。
我喜欢自行车,先说他的好处吧,他又环保又便宜,人人都可以买。走在街上不会出车祸,不会出意外,而且不会排出废气,这是人们对他公认的评价。
对我而言,自行车的益处还有很多呢。我似乎每天都离不开他。
一、有趣,和同学一起骑上自行车,谈天说地,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种快乐的'感觉。
二、锻炼,每天放学可以在院子里骑一骑,锻炼锻炼身体,有利于身体健康。
三、方便,自从上了五年级,我就自己骑车上下学,不用父母来接我,自行车的种.种好处还很多呢,可是时间不够了。我还要写下一件我喜欢的东西呢!
喜欢之三:冬阳。
我喜欢冬阳,冬阳有一种雪中送炭的感觉。仔细想一想,在雪地里,正当你冻得瑟瑟发抖之时,冬阳给了你一个热情的拥抱、一个温暖的怀抱。冬天很冷很冷,阳光虽不怎么暖和,可冬阳的感觉是那么和煦、舒适。
冬没有夏那么惹人爱、冬没有春那么美,但冬阳不比哪一个季节的阳光温暖呢!
我喜欢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其中包括这篇作文。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4
这学期我们学过《滴水石穿的启示》,这篇课文令我深受启发,其中太极洞内“滴水穿石”的奇观、坚持不懈的李时珍、刻苦发明的爱迪生和锲而不舍的齐白石是我们每人都必须临摹和消化的精神。这个精神我在实践中真正运用和感悟到其中的意思了。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我和爸爸在离家很远的地方钓鱼,中午赶不回家吃饭,只见池塘旁边有一大块红薯地 ,爸爸拔了几颗红薯准备打发我们的午餐,我在这之前没吃过烤红薯,以为不好吃,一脸的不以为然
开始烤红薯了,爸爸直接用四根洗过的棍子穿过红薯,然后生起一堆火,两边搭起架子,再把穿过红薯的棍子架在火堆上面。我越看越惊奇,开始根据爸爸的指导慢慢的转动红薯棍子,使红薯能够受热均匀,不至于烤焦,我一会儿就拿起来闻一闻,过一会儿又闻一闻“怎么还没好啊!”我没耐心地喊道。“你可别学小猫钓鱼哦”爸爸说完便又去钓鱼了。经过爸爸的提醒,我心中闪现出了《滴水石穿的启示》这篇课文,脑海中不断出现李时珍、爱迪生和齐白石爷爷他们那巨大的成就不都是靠着这坚持不懈、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意志力所换来的吗?我虽然不是在撰写鸿篇巨著,也不是在做名垂青史的事,但我知道,小事情能够让你拥有大智慧。我于是下定决心坚持不懈,相信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转眼间过了半个小时,但还是没熟透,我自己在心里给自己加油“坚持坚持”。大约又过了半个小时,我才吃到美味可口香飘十里的烤红薯。
在当时这味道美的无法形容,简直是比山珍海味还好吃,也许是自己亲手耐心烤出来的吧。
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是想要成功就必须付出耐心和汗水,要知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要有坚持到底的信念就一定能品尝到成功的滋味。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5
夏天到了,像火球的太阳照耀着大地,洁白的云朵在天上自由自在的飘着。虽然天热但是我怀着开心的心情连蹦带跳的来到教室。
我一走进教室一看见同学和刘老师老早到了教室,细心的刘老师早早就把桌布把好,把地板扫得一干二净,一层不染,同学们到齐了,刘老师告诉我们这堂课的意义,还告诉我们用刀要小心,最后告诉我们秘决就是要美观。我们投票决定我们的工作,我是摆饰的,何容安是担着十分难的工作就是当“水果忍者”里的刀,因为蓝介又瘦又小,所以他当了后勤,张邱胤哲是帮助我的小助手。可是在切水果的时候何容安把手切出血来,我只好当了刀,何容安当了张邱胤哲的助手,当然张邱胤哲升官了。
同学们忙碌着,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喜悦。我们先把甜瓜切开,切成三角形,取六个对称的放在盘子里,然后在每两个中间放上一颗葡萄,再在中间整整齐齐的摆上九块香蕉,这样我们的`第一层就做好了。我们把一个苹果切片摆在甜瓜上,再在两个中间放上三角形的芒果,这样我们的第二层也做好了。第三层是由重量级选手火龙果做成的,火龙果灰黑相间,有的切条,有的切片,有的切三角,还有的切块。终于到了第三层,我先用一片甜瓜用番茄酱写上“寿比南山”的四个红光闪闪的大字,然后把芒果放在桃下面,最后在甜瓜中间放上一颗葡萄,这样,我们的“寿比南山”诞生了。
这个果盘像山,它是由许许多多的颜色组成的。
这真是一件有意义的水果拼盘大比拼,既丰富了生活,又让同学们的动手能力提升。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6
鸽子,自古以来象征着和平,代表着安定与美好。梦中,经常梦到鸽子,梦,带我去飞,去追随那只鸽子,我最喜爱的鸽子。
我最喜欢的鸽子,在诺亚方舟上。那年,上帝发怒,连降大雨,雨下了七天七夜,世界成了汪洋一片,幸好诺舟及时造舟才免于受难。诺亚方舟上,诺舟仰天长叹:“人呐,作恶多端,最终天诛地灭,乌鸦啊乌鸦,去看看,有没有露出了陆地。”懒惰的乌鸦飞了不久又飞回来:“没有,没有!”诺舟又说:“鸽子啊鸽子,去看看有没有陆地。”鸽子那洁白的羽毛,承载着诺亚的期望,竟飞越了整个地球,衔回了一条橄榄枝,最终气绝身亡。
我最喜欢的鸽子,在毕加索的画中。那年,德国纳碎侵占了一座小城。一位善良的孩子靠养鸽子为生,小孩每天拿一只拴了红旗的木棒来“指挥”鸽子。一天,一位士兵见了他的木棒,硬说他用红旗和信鸽给游击队报信,打死了善良无辜的孩子,打伤了鸽子。邻居的老人含泪把受伤的鸽子送到了毕加索那里,说:“这是孩子最喜欢的鸽子,请把它画下来吧!”毕加索听后大为感动,为鸽子作画时,它一动不动,瞪着溜圆似珍珠的眼睛,伤口的鲜血染红了洁白的羽毛,直到作画完成,突然眼睛一闭,失血过多而死亡。
我最喜欢的鸽子,在战士的门前。那年,在激烈的'中日战争中。一位战士受伤了,脱离了部队,被日军围追堵截,藏进了山洞,电报不能发,身边没有枪,只有一只鸽子,鸽子带着他的血书,飞离了山洞,只听一声枪响,他知道鸽子被敌人发现了,绝望的他昏死在山洞里。醒来时,看到了战友,战友哭着对他说,鸽子受了伤,仍坚持飞到部队里,伤势很重,血染红了信,好不容易才辩认出字迹……鸽子,死了。事后,战士把他葬在自己家门口。
梦啊,梦,带我飞吧!飞向广褒无垠的蓝天,是否可知在遥远的天国里,有一只鸽子,洁白的羽毛,自在的飞着,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只鸽子……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7
有这样一种声音,会让你觉得是耳边轻柔的呼唤,低声的诉说;有这样一种声音,没有多余的技巧,却能唤起你灵魂深处的良知和责任;有这样一种声音,会让你卸去疲惫,会带你走到过往的回忆中;有这样一种声音,会带给你心灵的震颤,会让你心中盛满感动……
正如阳光洒遍人间一样,这个世界中,声音是无处不在。
当命运的交响乐奏起的时候,我们都是倾听者,倾听生命初始的雄壮,进行中的奔放和落幕时的静谧。
我以为是王子归来唤醒了沉睡千年的公主,还以为是“伊卡璐”的清香芬芳激活了一位与世隔绝的女子……然而,真正能与人心灵产生共振,迸发出愉悦富有律动的旋律却是大自然的天籁之音。
如果是一个寂寞的假期,我会选择泡一杯奶茶,坐在电脑前,浏览帖子,或者捧着一包话梅,躺在沙发上看一部好莱坞经典影片。如果我出生在张爱玲的时代,也许我会坐在阳光下,泡一杯绿茶,挑上一本好书,给我三天阳光我也不会满足。而我,生在安妮宝贝的年代,我选择用鼠标和键盘来处理一个寂寞的午后。同样的安静的午后,总觉得键盘的`敲击声比书本的翻阅声少了点什么,就像泡奶茶的玻璃杯少了泡绿茶的瓷杯的那点厚重和韵味。
偶尔海上狂风大作、暴雨倾盆,波涛恰似银瓶乍破,犹如黄河倒悬,一浪卷起一浪,愤怒地奔向岸边。这里有涛声,有风声,有雨声,还有海燕的长鸣声。万般声响交织在一起,幻化做贝多芬式的壮丽交响。我听到了一种在逆境与挫折中抗争的呐喊。纵使风再大、雨再急,也盖不过海的狂歌、燕的长啸。人生是充满苦难的,可是只有在苦难中人生才显得壮阔。迎着风雨,不怕电闪雷鸣,用坚定的灵魂去高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要用撼动宇宙的气魄,奏出人生的篇章!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8
声音,虽由耳朵接收,却是要用心灵去感受的。
我喜欢的声音,既不优美典雅,也不混乱使人晕头转向,我所喜欢的,就是那运动会时的呐喊声,助威声和加油声。
我是一名运动员,正在赛场上,奋力拼搏,和对手争锋相对,不管面对的是强者还是弱者,都要全力以赴,在这时,呐喊声,助威声和加油声,给了我很大的鼓励,加油声掺和着鼓声,助威声搅乱了喇叭声,呐喊声和锣声同步,这声音激活了整个运动场,在赛道上飞奔的运动员们,在飞跃横杆的运动员们,在投掷铅球的运动员们,在奋力向沙坑另一端跳去的运动员们,在刹那间,获得了力量,大家都更努力了,在呐喊声,助威声和加油声中大家都度过了各自辉煌一刻,不论是胜利了,还是失败了,这都是人生中不可磨灭的.回忆,在赛场上总有一个第一和倒数第一,这倒并不重要,重在参与嘛。
在这种声音里,有着观众的热情,他们不仅只为自己班里的同学们加油,还帮助别班的同学们,大将互相帮助,这正应证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话,观众们,虽然不能争金夺银,但他们全身心的给运动员们呐喊助威,在激动的时候甚至比运动员还激动,其实他们也有着很大的一份功劳,有了他们的呐喊声,助威声和加油声,大家才有了昂扬的斗志,才能有惊人的动力,才能努力拼搏,为班级的荣誉奋不顾身,才能达到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
运动员若要是赛场上的主角,那么观众就是赛场上的灵魂,主角有了灵魂才能演绎出尽采绝伦的话剧,然而呐喊声,助威声和加油声,就是融合剂,是他将主角和灵魂合并。
我就是喜欢这种声音,只有用心灵去感受,你才知道这种声音的美是无限的。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9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的扩展,我所积累的名言和格言也日益增多。比如灵感只是百分之十,百分之九十是汗水,青春是有限的,智慧是无穷的等等。但是,在这许许多多的名言和格言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逆境出人才,它已在我脑海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小时候,常听爸爸说这句话,那时我还不明白。后来进入了中学,因为父母的离异,使我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学习成绩也急剧下降。班主任多次找我谈话,其中的一次谈话,老师就对我说过这句话,并给我举出了一些例子。可我还是似懂非懂,回家问爸爸,爸爸说:你现在的生活水平、学习环境都是幸福美满、顺顺利利的,这就是顺境。爸爸说到这儿并没有给我解释明白,反而苦笑着摇了摇头说:你慢慢体会吧。
后来,我才慢慢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所谓逆境,就是不顺利的境遇,就是没有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是,为什么在这种环境下还能出人才呢?我想:人穷志不短,条件、环境不尽人意不要紧,关键是能不能冲破这不尽人惫的环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克服困难,冲出逆境,发奋进取。
古今中外,许多身处逆境且都能克服困难冲破逆境而成为有用人才的例子比比皆是。高尔墓为人家打工,在老板的看管和毒打下,还坚持看书,最终成了举世闻名的文学巨匠。张海迪在高位截瘫的情况下,仍然克服困难用功学习。许许多多的事例都足以证明逆境出人才这句格官的道理,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在艰苦的环境中,塑造了他们顽强的意志,把痛苦悲伤化作力全,以奋发进取,才使他们的事业有成。
如今,我再读这句格言时,对学习、生活更加充满信心。因为这句格言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启迪,所以,我不管在什么条件、环境中,都应该发奋学习,早日成为一名有用的人才。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10
故乡是根,无论你身处何地,想起故乡,便会有满怀欢乐的回忆。
我喜欢故乡的小巷,故乡有一条由两排朴实的红砖墙围成的小巷,它似乎充满魔力,当你转身拐进去,便远离了尘世的喧闹。红砖墙上,仿佛还有昨日蜗牛留下的自栈道,悄无声息。抬头便是灰瓦红砖,低头便是黄土小路。有时只听见树叶瑟瑟,却不见抖动的叶子。走在小巷中,静谧便从心底冒出,安抚躁动的心灵,重归平静。劳动一天的人们休息在这里,小巷托起了他们酸痛的腰,静静地抚着他们进入梦乡。小巷仿佛没有尽头,令你陶醉其中,有时从小巷那头传来童声,顿时让你心情愉悦起来,我喜欢这有魔力的小巷!
我喜欢故乡的老院,故乡的天气似乎总是好的,阳光撒向人间,穿过老院的枣树斑斑点点,落向地面。那枣树的年龄要比我大上很多,每年依旧结着枣子,给我带来了许多故乡的回忆。这里的红枣也是我童年回故乡的出发点。每次枣子成熟,奶奶便会摘下,裹在衣服里,笑眯眯地走向我,抬手便塞给我。枣是甜蜜的.,奶奶的爱也是甜蜜的。老院很宽。我会满院追着鸡子,在院子跑上两圈,累的我筋疲力尽,奶奶就会从老宅里端出一碗水,只觉得这水甘甜可口。老院里有老宅,老宅也饱经风霜,却矗立不倒。这里有我最爱的小铜壶,用它加满水,给奶奶浇花,看着水慢慢浸入泥土,消失不见。我喜欢老院,因为老院里有老宅,老宅里有奶奶。
我喜欢故乡的人,那里的人总是和蔼可亲。一碗热水,一顿饱饭,一宿温暖的休息,不必要求,他们便给你安排好,赶着上学的小孩会被塞给两个鸡蛋。故乡的人们也不必担心夜晚的孤独。卖馍的大妈,推着小车卖小玩意的大叔,村头和蔼的老伯,一张张笑脸印在心底。我喜欢故乡那里美丽的人。
我喜欢我的故乡,它是我的根,我的回忆,我的归宿。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11
我们的课堂多姿多彩,最让我喜欢的要数那堂国际理解课。
记得那是一节关于保护自然的国际理解课,课上薛老师对我们说:“你们知道保护大自然母亲的重要性吗?好多同学都举起了手,并做了精彩的回答,薛老师神秘兮兮地说:“大家说的.都很好,那么如果不好好保护她,我们的生活会怎样呢?让我们一起看一部电影吧!”
薛老师一边说一边拉开了黑板。啊!视频里播放的原来是世界自然基金会推荐的动画片——《风之谷》。故事描述了遭人类破坏的世界的一些边缘国家的人类生活,风之谷是其中之一,也是一个世外桃源。山谷的公主娜乌西卡,用她的智慧和爱心化解了谷民与王虫之间的矛盾,保护了这个小国家。实际上,这个故事就是讲,人类破坏了自己的家园,然后为了努力恢复自己的家园不断地与新势力火拼。
电影不停的播放着,同学们沉浸其中,小林用手托住下巴,专注地观看影片,时不时发出一声赞叹;小刘露出敬佩不已的表情,心里好像在想:娜乌西卡可真是智慧、希望和善良的化身啊!小宁用手捂住嘴巴,不敢相信娜乌西卡竟然为了山谷的和平,牺牲了自己;小美露出思考的表情,仿佛在反思人类对大自然母亲的伤害是多么不应该……下课了,同学们还意犹未尽,三五成群地讨论着电影中的精彩环节,大家都意识到地球敲响警钟是在帮我们认识自己的错误,这比任何说教都更有力。
我真喜欢这堂国际理解课,它既让我们观看到一场精彩的漫画电影,又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保护大自然母亲的重要性,是我小学生活中一道独具风趣的风景线。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12
如果我们是船,那老师就是帆,引领我们踏上知识的海洋;如果我们要踏上旅途,那老师就像我们手持的蜡烛,照亮我们学习上那坎坷不平的道路。
我最喜欢的老师是我的英语老师——张老师。
张老师长得并不算太高,一张瘦长的脸上镶嵌着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皮肤略显麦黑色。每当张老师上课时,他的那双法眼只需轻轻一扫就知道同学们在想什么了。
我并不太喜欢英语,所以,初一、初二的英语成绩也只能说还行吧。但自从张老师在初三的时候接手了我们这个英语成绩倒数第一的班级后,我对英语的兴趣是成天的'增加。
整个班级位次也在一小步一小步地向前迈进,我真觉得很开心,能在即将结束的初中生活的最后这段时间碰上这样一位好老师。
每次在课堂上,您总是讲得深入细节,但却不呆板,偶尔也会开开玩笑,讲讲您自己以前的趣事,引得大家发笑。
我知道您是个篮球迷。还记得有一次在课堂您无意中提起了这个话题,和大多数男生一样,只有一提到篮球的事,您就关不住话匣子,愣是差点把一节英语课上成了篮球课了。
我很庆幸,能遇到这么幽默的老师,这么有口才的老师,您的存在为我打开了通向英语王国的大门。
曾经我看到过这样的一种常见的现象:每当炙热的太阳落山,盛开的花儿早已耷着自己的脑袋,似是在期望雨水的到来。可最终花儿枯萎了,雨水并未如花儿所愿而来到。
老师,您就像这雨水,我们就像这花儿。但我们的生命并不会凋零。因为我相信,老师会一直陪着我们走下去,一直走到初中生涯的结束。
鱼儿离不开河水,鸟儿离不开天空,花儿离不开土壤,我们离不开老师……
老师,谢谢您!谢谢您的辛苦教诲,谢谢您的坚持不懈,谢谢您为我们做过的所有的事……
我最喜欢的老师,也谢谢您给我这把通向成功的钥匙。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13
我喜欢天,蓝得一丝不苟。如大千世界里永恒的背景,从没有人注意过它,而它就这样悄无声息的与人类共生。各地的天也不一样,最美的叫家乡的天。
我喜欢太阳,无私地将阳光洒到每一个角落,照进心里。那个黑暗而布满灰尘的地方霎时明亮了起来。
我喜欢月亮,皎洁而不单调。夜晚,它总是为回家的人指路,让夜不只是黑暗单调的时刻,多了一份热情,一份神秘。
我喜欢云,喜欢它们随性的分布,却从未与别人一样。喜欢它们无瑕的颜色,干净的没有一丝杂尘,与世隔绝,不闻世事……
我喜欢雨,纷纷扬扬。从不计较回报,每一滴雨点只是无悔的将自己短暂的生命送给田野,树林,人们……
我喜欢雪,在这个没有生机的冬天,带来清脆而响亮的笑声,像一串风铃摇曳在冬阳的上空。
我喜欢彩虹,象征着苦难过后的幸福,七彩的世界代表世界的美好和安宁。心总是跟着明亮的颜色而改变,不管在怎样的.低谷,看到彩虹后你就会豁然开朗。
我还喜欢书法,深藏在其中的韵味不会淡却,反而会随着那时间而更浓郁。我不能自抑的喜欢那泛黄甚至磨破的作品,它有一脉优美的传统,那刚劲有力的笔触和那浓郁的墨香总使我不能自已。我很自然的想到,有几个人品过它,用心感受过它。它有着古人的智慧和那不可言喻的风韵。
我喜欢音乐,或静或动,或酣畅淋漓或优美动听。从古至今,有几个人不为之动心,又有几个人不想听一听那天籁之音?音乐能让人真正的放松,在那音符中寻找生活的乐趣。
我喜欢朋友,喜欢一道与她们讲那些秘密。那就是分享的乐趣。我们的笑声打动了每一个人,因为笑可以使劳累者疲劳顿消,为失意者重燃希望的火苗。我的朋友们总能使我感到温暖,即使在那严寒中,她们也能温暖我,照亮我的心房。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14
我喜欢的人是张老师。
张老师是我的补习老师,我去年就认识了她。每次去张老师家补课,我总是特别兴奋!因为张老师很喜欢我,总是夸奖我,说我字写得好,学习态度端正,而且记忆力非常好!还问我:李耀,你妈妈每天给你吃了什么好东西?这么聪明?听得我不好意思的笑了!张老师让所有同学向我学习,真让我感动!因为张老师的鼓励,我的成绩进步很快,尤其是英语,我最喜欢。因为张老师讲英语课非常有趣,以做游戏的方式给我们讲课,每次我们回答问题正确时,张老师都给我们加分,奖励小红花,还用小红旗贴在我们的光荣榜上,让我们互相比赛看谁的红花多,谁最棒!每个星期,张老师都会根据我们的成绩发不同的精美奖品,那些礼品是在网上买的,非常漂亮!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很积极的回答张老师提的问题,那高涨的气氛都快把她家的屋顶掀翻……真是太有趣了!我很喜欢张老师讲课,真的很感激她!
张老师是个很苗条的人,很瘦,身材很好,穿衣服很好看。她还爱穿牛仔裤,显得很精神。张老师很多东西都很特别,她的手机是红色的,很小巧。喝茶的杯子也很好看,是透明的'玻璃杯!最有趣的是,她的茶杯里总有几朵绿色的花飘着,很漂亮!我一直不明白她喝的是什么东西?问了张老师,她很神秘的笑着说,喝了这些花可以美容的!
张老师不光为我们上课,下课时,还爱带我们一起玩!昨天下课时,还带我们去小区照相呢!张老师用数码相机给我们拍了很多张照片,我们都摆了不同的pose,和很酷的造型,把张老师和李老师围在中间,笑得开心极了!
总之,和张老师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
我喜欢张老师!
我喜欢的初中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传统佳节要属春节了,每到春节我都是无比地兴奋与激动。
“噼啪噼啪—噼啪噼啪”,鞭炮声响了起来,千家万户都开始忙碌了起来,有的包饺子;有的贴春联;有的挂上了红红的大灯笼。街上也热闹了起来,有的小贩吆喝着:“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有的妇女杀价道:“太贵了,便宜点。”有的孩子一蹦一跳。充满了节日的气氛。
我家门口也贴了一对春联,“五更三分年年称心,一夜连岁岁岁如意”。我问老妈:“为什么要在门上贴2个大大的‘福字’,还倒着贴呢!”老妈回答道:“因为倒贴着的谐音是福到了。”话音刚落就说到:“今年我们自己来写‘福’,不到外面买了。”我拍手叫道:“太好了,我来写。”
心想:这还不简单,不就是写个‘福’吗,看我来大显身手。”我先用一张红色的纸剪了2个一样大小的正方形,然后又跑进了书房,拿出了毛笔、墨、砚。先将墨倒入砚中,再用手上的`砚石在砚上磨,然后用毛笔在砚上轻轻地沾了几滴墨水,正准备在纸上大显身手。我突然停了下来,想了一会儿,叫来老妈,对她说:“老妈,你看清楚我是怎样,写出一番毛笔字的。”
可是在纸头上笔化了半天,也下不了手,害怕写得太难看了将自己的脸都给丢光了,一旁的老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走到我跟前,拿起我手中的毛笔,认真地写了起来,看那专一的样子,我突然脸红了,心想:连老妈写毛笔字的时候都如此认真,不敢疏忽,我又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资本呢?
老妈写完字,用双面胶将两个“福”贴在门上,我看了,对老妈说:“真漂亮啊,这两个‘福’怎么写得那么好呀!”老妈对我笑了笑就走进了厨房,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是我想:她应该是想告诉我做人要谦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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