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初中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初中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初中作文1
她经常在操场看见那个男生,如阳光般的男生。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那个操场。
初次见面时,他在打篮球,他个子高高的,看起来瘦弱得不堪一击,但却是意外的有力量,为什么?因为他次次都是单手投篮中啊。每次闺蜜这么问,她就这么回答。
她开始常常经过操场,不为别的,只为看见他而已,每每总想上前去打招呼,大方地说句“嘿,我喜欢你”但却没有一次真正的试过。
日复一日,她总是经过那个操场,渐渐地,她开始渴望他注意到自己,并且主动打个招呼或者搭讪。
但没有,一次也没有。
她很失望,但是也没办法啊,他又不认识自己。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但想想也对,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单相思罢了。他又不喜欢自己,不理会也是正常的`。
可是她还是越来越喜欢他了,不是说时间会淡化一切吗。原来都是假的。都是别人用来安慰自己的而已。
她已经两周没有经过操场了。
但心中的莫名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她并没有过暗恋别人的经历,但她知道,这就是暗恋。
你知道吗?她的心中似乎有一颗种子,它发芽了,但是如果不给它阳光,它就会枯萎,而他就是那抹阳光,所以私下里,她叫他阳光。很适合他的名字,他本身就很阳光。但阳光并不是时时都有的,种子没有阳光,会慢慢枯萎,但枯萎的过程是痛苦的,缓慢的,像是慢性凌迟,她受不了,所以她需要阳光,温暖的阳光。
在忍耐了两周之后,她终于还是忍不了了,她要去告白,要告诉阳光,她是那样的喜欢他,那样的需要他。
但真的到了阳光的面前,她却是胆怯了。她不敢,阳光很温暖,但也太耀眼,她怕灼伤自己,但她不知道,如果不接近,那么那抹阳光就永远在天边,即使不会灼伤自己,也不会将目光投向自己。
最终她还是说出口了,只是,他或许并不知道。
因为,她那时站在离别的车站,对着他经过时投在底商的影子时说的。
她说:“嘿,我喜欢你。”我的阳光。
我喜欢初中作文2
故乡是根,无论你身处何地,想起故乡,便会有满怀欢乐的回忆。
我喜欢故乡的小巷,故乡有一条由两排朴实的红砖墙围成的小巷,它似乎充满魔力,当你转身拐进去,便远离了尘世的喧闹。红砖墙上,仿佛还有昨日蜗牛留下的自栈道,悄无声息。抬头便是灰瓦红砖,低头便是黄土小路。有时只听见树叶瑟瑟,却不见抖动的叶子。走在小巷中,静谧便从心底冒出,安抚躁动的心灵,重归平静。劳动一天的人们休息在这里,小巷托起了他们酸痛的腰,静静地抚着他们进入梦乡。小巷仿佛没有尽头,令你陶醉其中,有时从小巷那头传来童声,顿时让你心情愉悦起来,我喜欢这有魔力的小巷!
我喜欢故乡的老院,故乡的天气似乎总是好的,阳光撒向人间,穿过老院的枣树斑斑点点,落向地面。那枣树的年龄要比我大上很多,每年依旧结着枣子,给我带来了许多故乡的回忆。这里的红枣也是我童年回故乡的出发点。每次枣子成熟,奶奶便会摘下,裹在衣服里,笑眯眯地走向我,抬手便塞给我。枣是甜蜜的,奶奶的爱也是甜蜜的。老院很宽。我会满院追着鸡子,在院子跑上两圈,累的我筋疲力尽,奶奶就会从老宅里端出一碗水,只觉得这水甘甜可口。老院里有老宅,老宅也饱经风霜,却矗立不倒。这里有我最爱的小铜壶,用它加满水,给奶奶浇花,看着水慢慢浸入泥土,消失不见。我喜欢老院,因为老院里有老宅,老宅里有奶奶。
我喜欢故乡的人,那里的人总是和蔼可亲。一碗热水,一顿饱饭,一宿温暖的休息,不必要求,他们便给你安排好,赶着上学的`小孩会被塞给两个鸡蛋。故乡的人们也不必担心夜晚的孤独。卖馍的大妈,推着小车卖小玩意的大叔,村头和蔼的老伯,一张张笑脸印在心底。我喜欢故乡那里美丽的人。
我喜欢我的故乡,它是我的根,我的回忆,我的归宿。
我喜欢初中作文3
望着墙上那一幅五颜六色的地图,总会令我无限憧憬,我想尝遍世界的美食;我想在地图上每个去过的地方画下脚印;我想触摸世界的每一处海水。因为我喜欢旅游。
要说喜欢旅游,我想也有家族遗传。爸爸妈妈总喜欢东奔西走,去一些美丽的地方捕捉一些美丽的镜头。于是,我总是粘着他们四处乱跑,当经过那一些绚丽的城市相继到访后,爸爸妈妈就商量这“丫头长大了,该带她出去走走啦!”
起初总以为世界就是窗外的天空,再大也不过是那只雄伟的“金鸡”,走出国门后才知道地球是圆的,有许多无法想象的美丽,甚至梦中也不曾想过。
第一站:日本。当时并不知道钓鱼岛,也不了解那么多恩恩怨怨。不带任何偏激的眼光,认为这是一个干净大气的国度。富士山脚下的樱花堪称最美;天然泉水秘制的温泉胡也令人心旷神怡;夜晚的东京塔闪闪发光。记得妈妈问我:“出来玩好玩吗?”我不住点头,盼望着一次又一次与每个国度的约会。
第二站:欧洲是最令我向往的`地方。以前总是在图画书上“捕风捉影”却已够令我心驰神往。当降落到这片土地后更令我吃惊:这里有“小小世界”;有金属捏造的埃菲尔铁塔;有瑞士雪山;有伦敦眼……数不胜数。在埃菲尔铁塔上投下目光,看见夜幕笼罩下一片灯火阑珊。在伦敦眼上不禁感慨“世界好大!”而妈妈却莞尔一笑,轻声说“远远比这儿大得多!”心中“砰”的一下,更加坚定自己对旅游的热情与喜爱。
第三站:柬埔寨。一味的接收金碧辉煌,是处于一个高端,可是高处不胜寒。爸爸妈妈决定带我去柬埔寨更多的是体验民情,这个世界上不仅有辉煌的城堡,也有辽阔的田园。小小的国度也自有吸引你的独特魅力,那儿有淳朴的民情,令你与之交心;有火辣辣的金边火锅;有满桌美味的佳肴;有夜幕下一清二楚的小星星以及明朗的月亮披着一缕缕云。不奢华却令人难忘。
从小到大的喜好千变万化,始终如一的就是旅游。我喜欢新鲜的事物;喜欢不一样的天空;更喜欢旅游。希望能一路向前,顺着心中的方向,邂逅一个个美丽的下一站!
我喜欢初中作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这句话的是苏联知名作家——高尔基,没错,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了书就等于没有了知识的源泉;等于鸟儿没有了翅膀;等于鱼儿没有了尾巴;就等于我们心中缺少了一扇重要的大门。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家有三个书柜,一个五层,一个四层,一个三层,全被我的book(书)塞满了,可想而知,我的书有多少!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蓝色封面的书它就是《风印之书*九尾狐》,我对它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它是《意林小小姐》中人气最高的一本书之一,作者沧海·镜。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只狐狸落入人间,被人误认为狗,并被扎了耳钉,这只狐狸要报仇,她叫洛菲雅,变成人来到学校找白发少年,一个少年收留了她,每天寸步不离,后来才发现,这个少年竟是她要找的报仇者!洛菲雅被无数猎妖者追捕,因为她的身份是亿年不遇的`九尾狐,末了……结局在此我保密。我为洛菲雅愤愤不平,她从未伤害过人类,可人类为什么千方百计地想伤害她?她那么天真,纯洁;她那么可爱,那么单纯……她的一切一切感动了我,即使她说一千遍"我恨你!"说一万遍"想杀了你!"但,她都不曾伤害过人类,为什么人们却……
当我第一眼看见洛菲雅时,心都化了,毛茸茸的大耳朵,水灵灵的黄眼睛,卷曲了的头发……我看着她,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仿佛正站在她身边……
这本书的作者镜子在写这本书时运用了很多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有一句:洛菲雅两个眸子湿润了,望着玄幽,泪水打转着,一滴,两滴……犹如断了线的珠子,写得好美!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狐族组长玄幽,我敬佩他的舍己救人,他为了索菲雅,可以给猎妖者一切,甚至牺牲自己。蛇妖却让人厌恶,光看他们的品质就够了,可以找出一堆词形容他们:讨厌,撒谎不脸红……
这本书概括了人间真善美和假丑恶,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它
我喜欢初中作文5
鱼离不开水,鸟离不开树,我们的成长自然离不开老师。我最喜欢的老师是吴老师。她所穿的衣服都很美丽,留着长头发,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吴老师从四年级就教我们语文,她教我们读书、写作文……我们是柔嫩的花朵,老师就是园丁,我们在园丁的
培育下成长;我们是鱼儿,老师就是海水,我们在辽阔的海中游畅。
记得刚开学时,我注意地听课,因为我不想在第一节就给老师留下不好的印象。“叮铃铃”上可铃响。文娱委员带头唱歌,同学们高兴地唱着。这时,吴老师笑容满面的就走进来。她走向讲台,亲切地说:“上课。”“老师好。”学生们异口同声的向老师问好。然后,老师叫我们眯上眼睛。我们都感到好奇。原来老师是要我们听课文想象桂林山水的景色。老师有感情的读起《桂林山水》:漓江的水真静啊,静得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漓江的水真清啊,清得可以看见江底的沙石;漓江的水真绿啊,绿得仿佛那是一块无暇的翡翠……听着老师生动的朗读,我们就像跟作者游览了漓江的水一样,眼前浮现出美丽的江水,一个秀美的世界。老师读得那么生动,一读起课文就能让我们到了另一个世界。老师在讲课时,总是比手画、划脚。当同学回答不出问题,她就给一个提示,
还不断的鼓励,直到理解。吴老师总是这样循之善诱、和蔼可亲。
吴老师不仅教我们的知识,还教我们做人。我清楚的.记得,上《梅花魂》这一课时,老师教我们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一个中国人无论在怎样的境遇里遇到多少磨难,受到
这样的欺凌,到应该顶天立地,不能低头折节。
老师教我们怎样概括断意,即哦啊我们怎样理解词句,教我们读唐诗宋词。当我们不懂时,老师就给我们解释得清清楚楚。吴老师是多么的负责。有时候她还给我们讲古时代的故事,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那故事就想一桌丰富的晚餐,一点一点的成为我们
健康成长的营养。
吴老师——您的心灵,如雪花般纯净;您的人格,像青松般高洁;您的青春似火种
将永远烧燃!我们永远尊敬您!
我喜欢初中作文6
远处的炊烟袅袅升起,灼阳透过大树的缝隙。鸣蝉在树丛里高声唱起,女孩儿们的裙摆在暖风中微微飘逸。
这便是夏季。
夏是绿色的,它绿得深沉,绿得刚劲。它从不像秋季那样寂寥,也从不像冬季那般苍白。
夏季的天空是海一般的蓝,并没有白云。太阳高高挂起,释放着他存留了三个季节的热情,这热情铺洒在窄窄的田间小道上,上面印着孩子们调皮的脚印,来来回回,有些许凌乱。也望见寥寥几人戴着帽子把头低低地埋在麦田里的,浅浅的小溪里飘着孩子们的'笑声,溅洒着晶莹的水花,手拿一根美味的棒冰,这些便凉爽了孩子的夏季。
门前晾衣绳上飘着溢满夏香的裙衣,阳光晒熟了路边的野花,晒懒了家门前的小狗。阳光斑斑点点地照在绿荫下的小泥路上,还有走在泥路上的少女的脸上,她的裙摆是跳动着的,不巧占了路旁的花香,弥漫一身。
夏天是爱憎分明的,不过脸变得有些出人意料。早上若是烈日,中午就很可能轰轰烈烈地来一场暴雨,常常让人不得不把晾衣绳上的衣裙全挂在自己身上往屋子里狂奔,可当你把衣服好好地挂在屋里边儿时,外面又是晴空万里了,这下就只剩你一人望着天空喊不甘了。雨后的夏天是清新的,到处都弥漫着淡淡的青草香,树叶透绿透绿的,下边还停留着一只躲雨的飞虫,屋里还站着一个刚在雨中奔跑过的娃娃。
夏夜便是惬意的了。大人们也放下了白天的忙碌,老人们则拿着蒲扇坐在门前有风的地方拉拉家常,你家孙子怎样啦,我家孙女又怎样啦。当然,他们的孙子孙女儿也爱学着他们的样子唠家常的,不过通常是明天天去哪玩水啦,后天去哪儿捉虫啦……大部分时候这些小板凳是空着的,小孩子们全都蹑手蹑脚地往蝉那里摸索,扒开草丛只见一只青蛙,“呱!”“咚!”没影儿了。只回荡着蝉似悲似喜的高鸣,仿佛能划破夏夜的宁静。
夏嘛,多阳光,多雨水,多闹腾,多宁静。你若说她是个孩子,她又穿着性感的裙子,你若说她是个大人,她又满满地散发着痛真难。所以说我喜欢夏季呢!
我喜欢初中作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新分类》。因为我对非常感兴趣。 我是从三年级开始学写的,刚开始时我对写作无从下手,老师的课堂指导和自己的勤练笔,尤其是《小学生新分类》让我打开了写作的思路,我马上喜欢上了它,知道如何去爱惜它、使用它。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名叫《野菊花》,作者用了拟人手法来写作,文章非常优美。这篇让我时常想起: 在我美丽的家乡,每个季节,漫山遍野开满金灿灿的野菊花。每当我从它们身边走过,总是情不自禁地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细细地观赏它,久久地注视它 开得多么热闹的野菊花啊!有的`在微风中翩翩起舞,有的像在悄悄地议论着什么。那支撑花朵的枝条绿得像要流出一股油。那橙黄的花蕊儿仿佛是一个调皮的花妹妹,绽开笑脸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奇妙的世界。
那椭圆形的花瓣紧紧地围成一圈,守卫在花妹妹的周围,也许它们正在与花妹妹做游戏吧!花妹妹头上那一根根细如金丝的花丝和点点的花粉像皇后戴的珠冠,有规律地、整齐地插在它头上,使花妹妹更加可爱了,那一个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则像一位懂事的姐姐,紧紧地托住花妹妹,生怕一阵风就会把花妹妹吹走似的。多么炽热的情感啊! 看,还有这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像不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那绿里透红的纱布,把那小小面庞都遮起来了。或许再过两三天,小姑娘就会勇敢地扯掉纱布,与哥哥姐姐一起饱览这个新世界的风光呢! 望着这漫山遍野的野菊花,我想了很久、很多是啊!
金灿灿的野菊花是美的,就像深秋的小天使,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温暖。它们不是开在鸟语花香的阳春三月,而是开在万物凋零的深秋;它们既不选择优越的条件,也不需要人培育,在哪儿落户,就在哪儿扎根、开花、结果,为点缀大地做着贡献。这不正是象征着祖国建设者们默默奉献的精神吗? 啊!野菊花,我要从心底里唱一首赞歌,热情歌颂你!因为你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困难,如何去分享快乐。 《小学生新分类》让我变得更聪明,让我对这世界更充满激情,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初中作文8
穿越了时光,穿过了檐廊,将生命的绝唱留在了世间的某个地方;看过了沧桑,经历了悲凉,将不朽的英名留在世上。提及“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首首慷慨激昂的诗歌千古流传,而智勇双全的曹操便在我心中筑成了光辉的英雄形象。
硝烟四起,刀光剑影,群雄争霸。曹操则纹坐帐中,指挥千军万马,统北方。他那种豪情霸气,注定着成为世豪杰。“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充满着对韶光易逝的感慨,他那种苦闷的'情怀,成为心中的番色彩。“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是他视天下为己任的伟大志向的写照,他那种胸怀大志的报负与理想,奠定了他成功的基础。纵观历史,曹操生有所作为,文韬武略无点值得逊色之处。
在多数人眼中,曹操乃为一代奸雄,是位双面人物。但在我心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毕竟在历史的沙场上,他的成功还是不可估量的,他的伟大事迹还是值得人们去颂扬的。
在三国鼎立时期,有谁能超过曹操,论智慧,他不亚于诸葛亮,论武力,他与关羽,张飞之比不差分毫。三国第人,决定是曹操之所得。在那个勾心斗角的时代,谁不心狠手辣,只有这样,才能成就自己的番霸业,与其说曹操奸诈,不如说他那是种自保的智慧。与其说曹操毒辣,不如说是他果断做事。他不只是空有番理想,而且也拥有成就大业的决心,决心在历史的征程中抒写不朽的辉煌!
有人评价曹操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是啊,如果他生在太平盛世,那定是治国之人,但转念想,若是如此,他的抱负或许没这么远大,所以不论怎样,曹操在我心目中都是代枭雄。整日的忧愁与对江山的挂念,令他的心渐渐疲惫,但胸中仍有支撑的力量,他还有梦想,要去实现,去创造,不管结局会如何,他都成功过。
时光在宇宙中不停的穿梭,几千年匆匆逝去,他仍在灿烂星河中熠熠生辉。他的生慷慨激昂,又同涓涓小流般缓缓流淌。曹操,千古风流人物。个我心中的英雄,个用生命来吟颂的英雄。我想经历风雨的人生,他定无悔。
我喜欢初中作文9
升入中学以来,作为学生的我,不知上了多少节课。这节课,有的内容充实有趣,有的形式新颖活泼……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开学第一次的政治课。
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就是政治课了,在这节课来临之前,同学们都在纷纷议论:“政治老师是男是女?”、“政治老师严不严格?”、“老师姓什么?”……其实这些问题都无关紧要,老师的姓氏、性别对以后的政治课都不会有影响;老师严格才能教出好学生。
“叮铃铃”伴随着这悦耳动听的.上课铃,同学们陆续赶到教室,老师也抱着书端正地走进来。“上课”、“起立”、“老师好”这些都是基本的礼貌。
老师发话了:“同学们,在第一次和你们上政治课之前,我想问你们两个问题,你们打算在以后的初中三年里立什么目标?”
老师话音刚落,原本沸腾的教室里顿时静默下来。过了好久,甲同学才举手发言:“我想在以后三年里,学习成绩排在班级前三名。”
“好,这位同学真有志气。”老师称赞他,“能有这样的志气,想必你现在的成绩也很好吧?”
“对,他的成绩很好。”他的同桌乙同学说。
乙同学刚说完,全班同学就纠正他的错误:“什么嘛!他明明排在第三十八号!”
老师听完我们的真言,“生气”的说:“你这个骗子,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听到这话,大家哄堂大笑。“同学们,我们做人要诚实,千万不要像这个骗子。”
“在初中生活里,你们肯定会交到许多的朋友,你们会和什么样子的人交朋友呢?”老师又问,“请‘骗子’同学讲一下吧,借此机会洗清你的冤屈。”
“我,我想和笨蛋做朋友。”他吞吞吐吐的说。
他的回答又引起同学们的一阵大笑,老师说:“如果真是那样,那你一定也是笨蛋,你更坏一点,是骗子加笨蛋。同学们,我们要以他做坏的榜样,不能学他。应该要诚实对人,要选择对对你有帮助的人做朋友。”
这节课,老师用幽默的语言教会我们两个道理:做人要诚实,和对你有帮助的人做朋友,这会使你变得更好。这节课,我真喜欢。
我喜欢初中作文10
“白云悠悠,蓝天依旧,泪水在飘过。”这是《自由飞翔》里的歌词,我特别喜欢这句话,为什么呢?原因是这句话唱起来不仅顺口,而且还有着特别的含义,让我感到有一股无穷的力量向我迈进。
我喜欢白云,喜欢它的自由自在,任由自己怎么飘扬,都不在乎任何。它在空中,一会儿蹦到这儿,一会儿又跳到那儿;一会儿变成小羊,一会儿变成灰太狼;一会儿从白云变成乌云,一会儿又从乌云变成白云。变化多端其乐无穷。
还记得一个炽热的下午,大地被太阳烤的几乎快要炸掉一样;油柏公路被太阳晒得裂出了细缝;没有水的滋润,植物也像霜打的茄子——————打了蔫一样,好像我们都置身于沙漠一样,热的'满身是汗。
我多么渴望下一场大雨呀!
可太阳公公依旧是那样不给面子。我看着天上那白云,对着它们说:“白云姐姐们呀,你们啥时候变成乌云呀,让万物再次受到“天”水的洗礼呀!”
傍晚十分,白云竟奇迹般的变成了乌云,太阳公公也无奈的“隐居"起来,不一会儿,滂沱大雨倾盆而下,那雨就像天上真的有人向地上撒雨似地。植物抖了抖收缩的肩膀看着这洗礼的雨水,都情不自禁的笑了,笑上帝给了它们机会让它们继续活下去,也笑自己坚强的耐力给了自己一次再生的机会。同时大地母亲也笑了,她看到自己的孩子活了下来,她怎能不高兴呢?她当然也要笑了,听!
你听到了吗?喜悦的笑声,快活的笑声美的笑声,同样也是母爱伟大的笑声。
看到这一切的一切,我也笑了,屋檐下我边倾听着雨歌唱的声音,边望着天上的乌云。我心里默默的笑着说:白云姐姐们呀,谢谢你们的慈善之心呀!
虽然我知道雨的形成,是受海风的影响,雨是受白云变成的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但我一样幻想着。如果以后,我会像孙悟空一样真的有七十二变的话,我一定先要变成白云,然后有着白云那样灵动活泼的性格,当然,我还要有着白云那慈善的心。记住,不管是什么,爱心是不可缺少的。
我不仅喜欢白云而且还要人们喜欢变成白云一样的我。
我喜欢初中作文11
黛玉的人生是极不幸的,幼年丧母。她还太小,楚楚可怜的模样令人心疼,黛玉自小体弱多病,长年是卧病在床的。当 她的父亲也离她而去时,她的心就像上了一道枷锁,紧紧的,将所有人都隔离在心之。,只因受的伤太深。大观园的出现是黛玉人生的.转折点,她此生的爱恨情仇或许就凝固在了大观园之中。
她有能让落花满地鸟惊飞的美貌,比传统美女的沉鱼落雁更富有情韵。曹雪芹在西施,飞燕等古代美女的基础上,赋予她“绛珠仙子”的神话,使她融古往今来之秀美,集仙界凡间之灵慧。
弱质纤纤,风韵淡淡,林黛玉便以这个形象走进我的视野。不知道如何直视这个世界,只能自己努力抬起骄傲的头,任凭寂寞、疼痛似紫色藤蔓一样在身后纠缠蔓延。别人都说她似只刺猬,拼命地用刺来保护自己,而我认为,她,不过是只蜜蜂,蛰了别人又何尝没有伤到自己?
作为封建时代的女子,她有独到的人生见解,具有诗人的敏感气质和奇逸的文思,生就的伶牙俐齿,锋芒毕露,从不趋炎附势,而且反抗着社会对她的迫害。她以落花自比,始始终保持着高尚的情操,执着的维护自己尊严和个性自由。蔑视功名,反对封建的黛玉一生以泪洗面,在生命和理想绝望的边缘,却反常的出现了笑容,她以笑来结束她哭的一生。
今生今世,黛玉的华丽而至,却没逃开死亡的枷锁,我尝遍了她这一世的所有酸甜苦辣,当我去真正品味她的一生时,突然发现很是压抑,不得不长吁一叹。
似乎我也明白了“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悲痛不能解决一切离与分。即使结束了什么,也不要悲观将自己锁压。沉默,悲伤,痛苦,只是上天一次玩笑的终止。结束了,不必再留恋什么,找什么能够让自己宣泄的方式,而应该保持一颗纯洁的心。千万不要将自己的幻想破灭,追求也许正是人生中最好的魔法,比悲伤这些令人痛心的小角色好一千倍,甚至一万倍……
最后请记住一句话:昨天代表的是已消逝后的留恋,而明天象征的却是憧憬的希望。珍爱自己,放下思想上的包袱,让自己重新变得璀璨,变得辉煌!
我喜欢初中作文12
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题记
书,是一对有力的翅膀,带我们翱翔世界;书,是一片云海,将我们托向蓝天;书,是一段阶梯,使我们不断进步。
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当属《幸福的拾荒者》了。
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
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
正如胡歌所说:“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车祸把他撞离了原本的轨道,可他却以最真实的.状态去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歌的真实原因,他的坚强、乐观,正是我所必需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这之前,我没少下功夫,每天都坚持看一些奥数题,多做一些难题。可最后成绩出来时,却是“解名尽处是孙山,鄙人更在孙山外”,我不禁有些沮丧。
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平。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我喜欢初中作文13
悬崖边上,一白衣少年,神色淡漠。
“林初阳,拿命来!”他抬眸,环顾一周,他周围全被红衣道士围住,只敢叫嚣,却无一人敢上来,林初阳有些嘲讽地扯扯嘴唇,一群道貌岸然的人。
“林某不知我犯了何错,惹得你们火漓派,到处追杀?”林初阳朗说问道,却一不小心扯动了伤口,他皱眉,他知道他如表现太弱,会真接被杀,而不是现在僵持着,必须个办法!
这个问题使得火漓派的人,四外看看身边的同门师兄弟,他们只知这林初阳盗了他们火漓派东西,却不知有多重要。
见他们一个个面带犹豫之色,林初阳勾唇,他自己也不知他们为何追杀他,一开始追杀的人不多,他只是打晕,并无夺他们性命。
“林某实不相满,并无伤害你派一人,何苦仇着于林某不放。”林初阳略带苦恼的说。
“你胡说!大家体要听他胡言,老身现在要了他的命!”说着一跃而起,林初阳本带伤,现在根本无法与之抗衡,那老道士一掌便打到林初阳的体内,林初阳吐出一口血,掉入悬崖。
他的嘴被人用力弄开,灌入苦涩的药,耳边似乎还有人在说话,轻轻柔柔地像羽毛般刮入他心里,他想,等他醒后一定要弄死这个人,灌那么难喝的'药。
三个月后,长安城。
林初阳拿着茶杯,有一下没一下的晃动着,他在想,为什么要把许止臣带出来,他一拍桌子,简直有病。
许止臣好奇地看着他,不明白他怎了,许久他“哇”的一声哭出来,林初阳烦躁地乱址着头发,这个人脑子有病,他走过去抱起坐在地上的许止臣,轻轻拍打他的背。
睡梦中的许止臣小声嘟囔着:“喜……欢你。”
第二天,许子臣要吃糖葫芦。
林初阳让他等在原地,自己去买,他拿着两串葫芦走过来,却发现许止臣不见了。
最后找到许止臣,林初阳紧紧抱着他,他不知道在许止臣消失地那段时光里,他是怎么度过来的,他甚至想打断许止臣的双腿然后关住他不让他消失。
许止臣望着林初阳:“我喜欢你。”
似乎他们从初见,许止臣就一直对他说“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我喜欢初中作文14
书是我们的知心好友。当坐在硕大的落地窗前,沐浴着灿烂的阳光,膝上摊着一本书,闻着纸上散发着的油墨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着旋律优美的轻音乐,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在我孤独的时候,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的时候,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让我感觉到世界的乐趣。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今天,我就要向大家介绍王巨成叔叔写的《震动》,它为我们谱写了一首爱的赞歌。
《震动》主要讲述了一群心里有着恩怨的.少年,来到深山里准备打架,不幸的是,一场大地震突然来袭,使黄春荣失去了一条腿,顾芳芳又被之后的余震中的大石块,砸中了腰部,而寸步难行,虽然两个少年受了重伤,但却使他们几个少年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开始和睦相处。最终,他们让俞前进去城里通风报信,救出了所有人。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深深震撼:是什么让他们在大地震面前团结一致?是什么让他们融化了心中的冰雪?是什么让他们互相关照?毫无疑问,是友情。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将剩下的水送给了两位受了重伤的少年;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忍受饥饿,竟去树上偷鸟蛋吃;在大地震面前,他们互帮互助。他们虽然之前有过恩怨,但患难见真情。此时,这几个少年已将以往的事情置之度外,在他们面前只有友情,只有校友,只有同学。友情让钟雷即使发热也尽心尽力地帮助黄春荣;友情让元帅绞尽脑汁地为救出大家而出谋划策;友情让俞前进带着大家的希望,去城里通风报信,并且在通往城里的路上,被毒蛇咬了一口,还永不言弃,救出了大家;友情让所有人在直升飞机经过时,尽力挥手,救出所有人。
虽然,大地震是残酷的,但我相信,此时的所有人都是幸福的,在大地震面前,他们都露出了自己最善良的一面。他们也收获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有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份信任。
这就是我最爱的一本书——《震动》。它让我明白了:友谊,是一种爱的表达,人世界间最平凡的情感,它让人感动,它抚慰人的心灵。希望大家都来阅读这本书,我相信,阅读后,你会黯然流泪,但哭过之后,你从此会选择坚强,会选择传递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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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我的生日,我和家人一起去外面吃饭,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太阳公公也一改往日得炎热,对我笑眯眯地点头庆祝,像是在祝我生日快乐。
正当我大口大口地吃着可口的生日蛋糕时,妈妈笑着递给我一个漂亮的礼盒,十分得神秘,对我小声地说:“拆开看一看吧!”我看了一眼礼盒,那礼盒外形精美,上面系着一个华丽的蝴蝶结,之后又掂了一下,嗯,重量不算轻,然后又趴上去听了听,嗯,还有声响,是什么新奇东西吗?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迫不及待地撕开礼盒包装,可盒中的东西令我大吃一惊,既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也不是什么有趣的玩意儿、小玩具,而是一只十分精美的怀表。
我好奇地问妈妈:“送我这块怀表有什么呢?咱们家并不缺表呀?”妈妈对我说:“这虽只是一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怀表,但它却能时时刻刻提醒你不要浪费时间,要节省时间,改掉拖拖拉拉的毛病,这不但是一个生日礼物,更是爸爸妈妈对你的期望。”
我仔细地看了一下怀表,怀表大概半径2CM,表面是罗马数字的,表框是金属的,十分精致。看着那三根表针,我不禁地出了神,那三根表针仿佛变成了三个小孩子,在不停地奔跑,一刻也不会停下来,我回想起过去的那四千多个日子,很多时间都在无意识中不知不觉地浪费了,没有留下任何印记,就像朱自清写的《匆匆》中说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的'。我又看了一眼手中的怀表,所以那时我便下定决心,不能再浪费那宝贵的无法再来得时间,不能再浪费那人生中最美好的学习时光。我把这个怀表挂在了我卧室最显眼的地方,让它时时提醒着我,不要磨蹭,要抓紧时间。
自从有了这个怀表,现在我做事不再拖拉,做什么事都比以前快多了,这个怀表就是我最喜欢的礼物,我永生永世都无法忘记,它给我的启示令我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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