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议论文(常用15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说到论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规则议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规则议论文1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从出生开始,父母就要求我们讲规矩,讲规范,在潜移默化之中,长辈教导我们的,其实就是一种规则意识。
规则意识,顾名思义,是指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
过马路,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在网络上,我们要遵守网络法规;在社会上,我们要遵守法律。
遵守规则,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是,我们人人心里是否都拥有一种规则意识,一种遵守规则的习惯呢?过马路时,总有人没有耐心等红灯,不管匆忙的车辆,大步流星横穿马路;网络上,也有肆意传播不良意识,危害网络安全的卑劣的人;社会上,更是有无视法律,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犯罪分子。他们都是游走于规则之外,不受规则约束的人,他们必定也被人们排斥。
许某,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个名字吧!
20xx年4月21日,他在广州市商业银行一个ATM机取款,竟意外发现机器故障,每取1000元只扣1元的事实。然后许某竟前后恶意取款170余次,共计174000元,在事情败露之后,他却仍然认为这是银行出的错,在潜逃后被抓捕,许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个案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对于他罪名的纷争一直非常强烈。撇开这不谈,许某的的确确是违反了规则,触犯了法律。他自认为是钻了机器鼓掌的空子,得到一笔意外之财,却全然不顾后果,携款潜逃,这更是无视法律的存在,他根本没有规则意识。
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规则意识,我们应该对自己有约束力。你违反规则了,别振振有辞地说不知道,以为不知者无罪就没事,这不就从侧面反映出你的无知吗?还有说自己是不想受规则束缚的人,我觉得你们是可笑的,世界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规则,你想脱离其中,不受规范,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俗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无论身在何处,都应该遵守“游戏规则”,否则便会首先出局。你不想受规则束缚,就得适应规则,就得尽最大可能让规则服务于你。
学校明令禁止在校内使用手机,手机在上课期间应处于关机状态。但有些同学不顾校规,甚至在课堂上还打开手机娱乐,上上网,玩玩游戏。请问,他们眼里还有规则吗?
首先,制定出来的规则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的,我们要绝对服从。
其次,在受人监督的情况下,我们更要增强自己的规则意识。
再者,我们要做到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时刻监督自己,高度自觉,按照道德规范行动,使自己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这正是儒家思想中所说的“慎独”。
身为学校的学生,学校要求我们成为正气、大气、灵气且有思想有抱负的人,不是别人监督我恩,而是我们去监督别人。如果自己都管不好自己,那又怎么能去约束他人呢?
因此,规则意识的培养是相当重要的,现在我们就应该好好树立。行为习惯可能一时很难改变,我们一会遇到重重困难,但是,今天的规则必将换来未来踏实的人生。
规则议论文2
有一种"潜规则"叫设置门槛
近日,广州有三大地块拍卖均以底价成交,调查发现三地块的条件门槛都很高,此事被业内质疑拍卖为“内定”。对此,土地交易登记中心新闻发言人予以否认,并称只有一家公司参与竞标。
别以为公开招标、公开征集受让人、公开交易就没有暗箱操作。“聪明”的操作人,照样可以在“公开”中寻找到能够暗箱操作的“通道”。而设置门槛,则是操作者们最为常用的一招,这也被称作是公开招标的“潜规则”。
就拿广州市最近的三宗土地交易来看,从表面上看,公开挂牌、公开招标、公开交易,程序一项没减,手续一个不少。但是,仔细分析,这些所谓的“公开”却被门槛这个“潜规则”牢牢地控制了。在三宗土地的交易中,不仅从资质、资产规模、开发能力、经营实力、办公条件、信用等各个方面设置了“照人画像”的高门槛,更重要的,还在不同地块附加了诸如“竞得人须在出让地块成交后30日内,按照琶洲村全面改造的要求与琶洲经济联合社签订《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协议》”、“必须是拥有石油化工国家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其企业总部应设在或迁至广州”、“开发商还应确保地块上大型商业中心于2010年10月底前开业”等的特别条款。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此前与相关地区、部门进行了长时间的接洽和商谈,不是对相应地块进行了长时间的精心研究,如何能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拿出令招标方满意的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协议呢?又如何能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在一年时间内建成大型商业中心?毫无疑问,这样的条件和门槛,就是为事先商定好的开发商设定的。而“必须是拥有石油化工国家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其企业总部应设在或迁至广州”这样的附加条件,就更是明目张胆的定向转让、内幕交易了。
这种以设置门槛方式控制公开招标的“潜规则”,又何止是发生在土地交易中,在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政府采购、行业准入等很多方面,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为了让已内定好的投标方、让自己的下属企业或亲朋好友以及关联人能够顺利地拿到某一企业的资产转让权、股权、产品供应权、商品服务权、土地开发权、经营权等,招标方一定会按照“取长补短”的方式,把“意中人”的长处充分发挥、充分突出、充分表达,而对其他投标人的长处则无限回避、无限掩盖、无限抑制,从而确保“意中人”能够顺利中标。
在公开招标、公开交易等活动中设置门槛、附加条件,说底就是限制竞争、限制阳光操作、限制公平,此种行为,不仅与市场经济完全背道而驰,与社会公平与正义也是格格不入。
退一步讲,如果这样做完全是从工作出发,是为了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产品质量和服务、企业经营等方面,选择更具条件、更有实力、更能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参与,到也可以理解。问题在于,很多类似的做法,其出发点并非如此,而是为了某方面的关系、某方面的利益,甚至夹杂着太多的个人利益、个人行为。
为什么近年来围绕土地交易、产权转让、政府采购、产品经营等发生了那么多的违法案件、一案件,很大程度上与公开招标中的这种“潜规则”也是分不开的。把这种“潜规则”比喻为“阳光下的罪恶”可能并不过分。
我们说,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开竞争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避免暗箱操作、私下交易,防止一和一。很显然,在设定招标条件中,照人画像、设置满足“关系人”的门槛和条件,是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平竞争所不允许的,也是市场经济所无法容忍的,更是党纪国法所禁止。
所以,对目前实际工作中比较严重的设置门槛这一“潜规则”,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禁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以还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开竞争以本来面目,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李大进:对诈捐骗捐者应加大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王溪)“有的人打着天灾的幌子,骗捐数额能达到数百万元甚至更多,我认为慈善法草案中提到对违法者处于‘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的罚款不足以震慑违法者。”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对慈善法草案提出三点建议。
建议一:通过审查和备案 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
“以往经常看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或自己的的亲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经历,事后就能收到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捐赠。更恶劣的,甚至有人打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募捐,但是善款却落入了个人的.口袋。”李大进说,慈善法的出台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李大进同时建议,慈善法草案中应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比如,慈善组织和个人以广告推介、媒体宣传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进行募捐的时候,主管机关应该建立必要的审查或者备案制度,以便监督。同时,让这些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用这种审查和备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建议二: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受害人情况进行处罚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诈骗的方法诈捐和骗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建议三:对与现行法律有交叉、重合的地方 应尽快修订
李大进提出,目前审议中的慈善法草案,和现行的至少5部法律有交叉、重合、甚至个别相抵触之处。这些法律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信托法、合同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现在的慈善法草案,无论是总则还是附则中,都没对这些情况给予充分的说明。比如说,慈善法出台后,执法依据是从旧还是从新?应给予明确。为了避免在这部法律的执行和实操过程中,发生法律上的冲突和界定上的模糊,以及最终认定事项上的混淆,应当将与这部法律相冲突的法律修改尽早提上日程。
汤素兰:将有益的书送到农村师生手上
中国教育报讯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汤素兰提出,应当完善图书采购配送机制,把高质量的、对师生真正有益的书送到他们手上。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图书采购机制。
“可以组织专家在《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基础上,结合全国各地农村中学的实际情况,每年推荐应该采购的图书目录。把这份目录事先交由师生选择和增补,再由教育部门汇总拿出图书拟选购清单,由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最终让学校师生对公开招标采购的图书从质量到价格进行综合打分,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汤素兰建议。
刘永富:贫困人口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16日说,精准扶贫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贫困人口、怎么帮扶。2015年,全国范围动员了200多万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排查,目前贫困人口信息基本准确,今后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刘永富在列席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前经过“部长通道”时说,代表和委员们在两会期间为脱贫攻坚提出了广泛的建议和意见,将有益推动改进扶贫工作。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政府都立了军令状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都会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部署,并将着力于整合资金、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刘永富介绍,为了摸清贫困人口,2014年全国动员了100多万基层干部进行了建档立卡,但因为实际困难大,这个建档立卡当时只能说是“基本准确”,能把网建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2015年我们在全国基层再动员了200多万人进行回头看,把不该进去的、该进去没有进去的,进行了调整,应该说现在基本准确,但是我们还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做到更加精准。”
芮跃华: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芮跃华14日表示,可以借鉴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推动建立我国证券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他建议,通过推动修改相关立法或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证券公益诉讼,探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芮跃华是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等传统类型案件持续呈高发态势,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涌现,侵犯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对此,芮跃华认为,建立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有效救济制度的需求迫切。
中小投资者占较大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未来几年主体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比较分散,力量较为薄弱,受损的投资者主要通过自发提起诉讼来进行个人维权。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通过自发诉讼维权面临诉讼期间长、成本高、成效低、取证难、担风险等难点,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救济;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因诉讼成本过高、专业能力不够、诉讼预期不明确等原因,维权动力不足,往往主动放弃维权,从而客观上降低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震慑。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12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芮跃华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当前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可以借鉴我国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积极推动在证券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诉讼,一般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个人,针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公益目的而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明确了特定专门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进行了积极实践。2015年福建法院审结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证券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境外资本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
芮跃华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入专门条款,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有权作为原告,针对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的证券违法行为,以投资者服务保护机构的名义提起证券公益诉讼。通过发起证券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起诉时的“集体行动”困境,为众多受损投资者积极维权提供示范和引导,充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投资者权益救济效率,及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针对在目前现状下如何实现公益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芮跃华认为,与证券公益诉讼类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诉讼也可以起到实现投资者权益及时有效救济的效果。公益诉讼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为原告发起诉讼,而支持诉讼则是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支持投资者开展诉讼。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的机构,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研究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支持诉讼,通过公职律师或者组织证券公益律师,作为投资者的诉讼代理人,支持中小投资者发起维权诉讼,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完)
王陇德:《慈善法》应禁止烟企捐赠
原标题:《慈善法》应禁止烟企捐赠
《慈善法》应禁止烟企捐赠——访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
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一直致力于推动控烟。
借两会为控烟发声,更是他多年坚持的做法。在往年的两会期间,他曾连续提了5年的《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和其他代表、委员联合倡议“无烟两会”。
今年两会期间,《慈善法》草案进入审议环节。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专访时,王陇德说,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捐赠、赞助慈善等活动是非常正确的,应该写入《慈善法》。烟草企业参与这类慈善活动,本身就是为宣传。
民生周刊:多年来您一直在关注控烟,还去过很多地方调研,您对控烟现状是否满意?
王陇德:就控烟现状来说,最近几年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但离我们已经签署的《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公约》要求,以及通过对烟草危险因素的控制来控制慢性病的目标还比较远。
原因有几方面:一方面,目前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烟法律尚未出台;另一方面,对民众关于烟草危害的宣传教育还比较欠缺;此外,一些烟草控制方面的服务难以满足要求。例如,戒烟属于公共卫生,但现有医疗体制下医院没有受益,所以也没有积极性。
“十三五”规划草案里对于烟草控制提了一句话:“降低烟草危害”;而“十二五”的提法是“全面推行公共场所控烟”。“十二五”提得很好,但没有完成,应该继续保持。“降低烟草危害”是烟草业的提法,该说法与《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公约》相抵触,与中央精神也不符,接下来我准备明确提出这个观点。
民生周刊:您常借两会平台为“控烟”发声,包括连续提了5年的《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联合倡议“无烟两会”,以往呼吁的问题是否都得到了解决?
王陇德:有一些进展。例如,《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现在要由国家卫计委来制定条例,制定的条例草案已经提给国务院法制办了。2015年,国务院法制办将其列为二类立法计划。这些原来是没有的,算是有了进展。
此外,“无烟两会”有了很明显的进展。以前,人民大会堂门口总是烟雾缭绕,大家排队在那儿抽烟,代表车辆周围也全是烟头,现在这些已经都没有了。代表驻地去年还没有完全禁烟,但是今年就禁烟了。控烟的环境不一样了,这个我觉得很高兴。
民生周刊:在《慈善法》立法中,关于是否应该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捐赠、赞助慈善等活动争议比较大,对此您怎么看?
王陇德: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捐赠、赞助慈善等活动是非常正确的,应该写入《慈善法》。烟草企业参与这类慈善活动,本身就是为宣传。通过慈善活动的形式资助学生,学生受到这家企业的捐助,将来还能反对烟草吗?
烟草是有害国民健康的,政府应该去引导转产。上世纪50年代,美国有50万烟农,而现在减到只有10万烟农。脱贫是政府责任,不能靠烟草企业来赞助。现在民众的认识还没有达到这一步,可能这一次我的看法不能被采用,还需要做工作。
民生周刊:去年提高了烟草消费税,实际上是利用经济杠杆来控烟;据了解,您之前做过一些调研,效果怎么样?
王陇德:以前,提税不提价,提税的比例比较低,没有什么显著作用。这一次是税价联动,提了税也提了价。到现在为止,没有确切的专家来测算结论,也没有看到明确烟草业经济情况的报告。
据一些烟草公司的人员讲,销量确实减少了。应该进一步测算数据,可行的话,可以继续向国家提出进一步提价提税,毕竟还有很大的空间。
民生周刊:您在各地调研中,是否有做得比较好的,值得推广的典型?
王陇德:像北京、深圳等城市现在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北京从2015年开始执行“史上最严控烟条例”效果非常好,为全国树立了样板。最接近要求的是北京,现在上海也正在积极地做。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今年10月份将在上海召开,这方面要进一步做好工作。
现在上海市人大基本同意了,杨雄市长也明确表态了,争取在11月大会以前出台上海的法律修改法案。上海原来的条例离要求还比较远,现在仿照北京要能够把这个法律修改。
我们希望上海的条例能够尽快出台。上海以前接受捐赠什么的,很多地方都是烟草变相的广告。
民生周刊:控烟问题年年都谈,但总体效果还是不甚理想,您认为最大的困难在哪里?
王陇德:一方面是烟草业的阻挠,我们也在做他们的工作。另一方面,国家层面重视还不是太够。现在,我们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就不一样了。“健康中国”最重要的是要把慢性病控制下来,而从控制慢性病的角度看,控制烟草是投入产出效益最好的控制因素。
还是要统一认识,真正付诸实施,尽快出台《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我今年的建议还是要提这个,希望在2016年能够把该法出台实施。
民生周刊:关于控烟,目前最急迫的事情是什么?
王陇德:我还是希望政府能够支持公益的健康教育,因为烟草控制首先是观念和知识的宣传,要让群众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希望政府能够在健康知识宣传上履行责任。
以往,我们不认为这是政府的责任,现在看结果就看出危害来了。现在慢性病增长得这么快,原因在于健康素养低。拥有慢性病预防素养的占比不足十分之一。不掌握慢性病的预防知识,慢性病就控制不下来。
此外,媒体应该作为一项任务来宣传,只有反复地宣传教育,潜移默化地提高认识,改变生活习惯。(《民生周刊》记者:郑智维)
规则议论文3
遵守,是一种美德,一个人假如说不遵守,那他将会被人们所唾弃;遵守,人人有责,如果不遵守,整个幸福、美好的社会将会被打乱。
记得有一次,我在等公交车的时候,一个场景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我站在等车的亭子下,这时,有一辆公交车像蜗车一样缓缓的亭子驶来,门开了,一群人像疯了一样冲向公交车,显然把一位过马路的老太太撞到,我看着这一幕,心像:为什么这一群人不排队上车呢?就为了抢一个座位,就抢的头破血流?想到这里,我不由叹了一声。
是啊!现在的.人们对的重要性已经逐渐淡忘了,比如在图书馆中大声喧哗;在公交场所中随地吐痰;在洁白的墙壁上乱涂乱画等。
我们要对重视起来,不能做一些“聪明人”来破坏,我们小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从小让别人嘲笑我们,正如一句说的好,“须养成处处好风正气,放配做泱泱大国公民”。
规则议论文4
哈佛楼大火后,学生将违规带出馆外、已成珍本的图书交还学校,校长表达感谢后将其开除。校长的做法是否妥当?学生所受待遇是否不公?“道德”与校规相冲突之时,该如何作为?
私以为,校长的做法、学生所受待遇是妥当、公平的。
学生为私人目的违反校规,将珍藏图书带出馆外。倘若事件到此结束,毫无异议地,学生从校规与道德两方面来说都应受惩治。但哈佛楼发生了大火,使学生带出的书籍成为孤本。到此,学生违规行为该被如何处理?先是学生违规,后是哈佛楼大火,难道哈佛楼的大火或学生手持孤本书便能使学生违规的行为不再违规,因而不受惩处吗?或者,若哈佛楼未大火,学生便应受惩治;若哈佛楼大火,学生便不该受惩治?这显然不对,学生保护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结果,对待违规惩处方式并不该受外界因素导致的偶然结果所影响。况且,动机上,学生也并非因预知火灾,为保存孤本而违规,只是为己私欲。
那么,为什么所谓的“道德观点”认为学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这是因为,“道德观点”混淆了学生两个不同的.行为过程。行为过程如上文,是为个人目的违反校规的行为,应受批判。行为过程二,则是学生深思熟虑后,在个人利益有受损风险的情况下,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将孤本交还学校,保障了学校、集体的利益。而这应受褒扬。因而,我赞同校长对两个行为过程,一采取开除处分,二表达感谢的做法。校长奖罚分明,学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长之所以说“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为“大众道德”“舆论道德”常常犯这类混淆错误,与屡经完善的校规相比,并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观点认为,从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结果来看,学生可能因遭开除心生不满,下次不再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可能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发展。这其实是误解。先不说,校长并非只有开除,而是也有感谢。就算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也只是使学生产生一种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处的错误认识。而奖罚分明的做法将使学生认识到,违规就应受罚,但即使违规,也会可以进行补救而受认可、感谢。而从是否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角度说,倘若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后学会为利己行为添上伪装——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校长的态度与做法无可非议,学生所受待遇正显示了校规公正,而非不公。当“舆论道德”与校规冲突,屡经完善的校规更加可靠。不过,对于“道德观点”,也应深思,不应抱有偏见。
规则议论文5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便是事物发展的规则。天地万物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对人而言,这不仅仅是一种规则,这更是一种习惯。
规则不是法律条文,不需要明文规定,却能规范人们的一言一行。从待人处世应尊老爱幼、顾全大局,到日常生活中的自觉排队、上厕所后冲水,都是规则意识的引导,久而久之,我们便形成了习惯。然而,这规则意识本身也来源于习惯。
习惯很奇妙,它会让人下意识地做出一些举动,它可以养成,却很难改掉。有人也许觉得遵守规则是一种“*”,可是当他将“不得不遵守规则”作为一种习惯后,遵守规则也就相应变成了他的活动准则。
我们都知道,“狼孩”在回到人类社会后很难按照正常人的行为原则生活,例如,吃饭时他会为了护食而表现出十足的警惕,而想要什么东西时,他会选择直接扑上去争抢。正是他成长的环境使他养成了靠力量和速度来得到一切的习惯,这样的习惯应该是由他幼时不得不遵守狼的生存规则所致。当狼孩回到人类社会,虽然有专门的人在教育他,他仍旧会出于习惯去遵守动物社会的生存规则,因为这些规则早已化为习惯融入他的生命,无论他是否处于这个社会,他都会去遵守。而与之相对,有教养的人也会有他出世的习惯:习惯于不在公共场合喧哗,习惯于遵守交通规则,习惯于待人谦和礼让,习惯于让自己的一切合乎规矩。他所处的环境使他清楚:要想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必须遵守规则,而要想时刻遵守规则,必须养成这样的.习惯。
我们无法想象德国人有一天会“灵活变通”而去插队,我们也无法期望一个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会突然转性而开始走斑马线。所谓“规则”,不过是人们对待事物的正确做法,而没有遵守规则的习惯,便无所谓“规则意识”。
看来,遵守规则确实是一种习惯,一种社会习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如果人们都愿意花一小段时间让自己遵守规则,那么个人就会在全社会的带动下,在个人努力下,养成遵守规则的好习惯。到那时,我们的社会必将变得更加井然有序,我们的生活必将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规则议论文6
人类生活在这浩瀚的宇宙中,就像一粒沙子。即使微不足道但也来之不易。时间流逝,交替,坎坎坷坷终究是维护了这短暂的安宁,是,是对的敬畏创造了奇迹。
诸葛亮挥泪斩马谡,一路上的机警谋略,一路上的忠心耿耿,都让后人对他叹服。但当个人与集体冲突时,他却毫不犹豫的公正执法,可见敬畏是多么的可贵啊;联想日本,不少的中国人恨得咬牙切齿亦或捶胸顿足。愤恨下是些微的惭愧,是些微的疑问。是怎样的力量让一个国家迅速膨胀,是怎样的'方式让其从默默无闻的封建国家蜕变为世界前列的发达国家。很简单,使他们对的敬畏,一丝不苟。
智慧无法企及,思想也无法控制,你只有拿出行动去敬畏。那么,下一次就请你准时赶到,说不定那一次就是人生至关重要的转折点;不要漏掉哪细微的小数点,说不定它决定着你考试的成败;亦不要轻易打破,因为它可以决定你爆发还是灭亡。
社会之中。有法律这一沉稳的庇护着我们,每一个公民心中都有一把公民的大伞称其按按群的天堂。学校里,有校纪校规这些条条框框装钉在生活的棱角上,你烦恼也好,最好你莫忘,没有它,我们不再能健康成长。敬畏是一种态度,题海中遨游的你要以的姿势才能安度而到达只是的彼岸;敬畏是一种方式,长路上行走的你要用其巧妙的方法才能最快到达。
敬畏,否则就将把你抛弃。
规则议论文7
近来,孙杨在雅加达亚运会的颁奖仪式上穿着自己签约的赞助商361的服装上台领奖,与身边队友穿着国家队领奖服赞助商安踏提供的运动服格格不入,这不仅引起了安踏的不满,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在我看来,孙杨此番举动,不仅是对体育规则的无视,更是对商业规则的践踏,作为一个顶级运动员,规则意识却是如此淡漠,的确荒诞无比。规则不仅仅作用于个人,更使得社会乃至一个国家能够平稳发展。
规则,使得个人的利益得以保全。孙杨多次穿着个人赞助商的服装品牌上台领奖,不仅仅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更是使得自己的利益受损,君不见,孙杨被体育总局处罚,君不见,格格不入的形象,使得中国形象受损。抗战时期,刘少奇散步至一炮兵营地,想要进去看一看,随行的'人便对站岗的人说到:“少奇同志想去看看阵地”,然而却被站岗士兵以没有上级指示不得入内阻止了,随后刘少奇便回去了,还多次对其上级领导说,不要批评他,他做得很对。试想一下,战争时期,没有上级指示便可以随意出入兵家重地,岂不是营地的一切机密都被他人探知,这对军队来说,无疑是致命的,这名士兵遵守规则,不仅仅使自己的利益得以保证,更是使得军队的利益得以保证。
规则,使得社会不至于溃败。一个社会的溃败,就是从不遵守规则开始,建立在规则之上的,无论是体育,宗教,亦或者商业和文明,都将无情崩塌。孙杨不穿国家队服而去领奖,不少网友还力挺孙杨,认为他拿了很多金牌,就可以不穿国家队服,可是深想一下,倘若人人都是这个思想:我为国家做了贡献,我便可以无视规则,那么这个社会还如何运转下去?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去医院看望关向应政委,两人便在病房里面交谈甚欢,被护士劝告说,病人需要安静,两人便停止了交谈。毛泽东同志对于中国的贡献可是孙杨可比?可毛泽东同志却仍然遵守规则,孙杨却相形见绌。
规则,使得一个国家形象得以维持。孙杨不穿国家队服,被人说是中国特色。难道中国特色便是不遵守规则?一件领奖服,不止于成绩,更象征着国家荣耀,是国家形象,孙杨此番举动无疑使得中国形象在外界大跌,孙杨哪怕是对国家做出了贡献,也要为外界的国家形象做出考虑,不能使得外界认为,泱泱大国却尽是些不遵守规则的人,如此国家还如何发展。
规则,不容践踏,一切的活动都有自己的规则,我们只有遵守规则,才能使得事情向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
规则议论文8
去年的一天晚上,一名17岁的男中学生骑着摩托车去参加同学聚会。在回家的路上却发生了可悲的事故。那时已经十点多了,可他却认为还早,于是就带着三个女生去兜风。在一个拐弯处,由于车驶得太快,做在最后面的一个女生被抛出了几米以外的马路中间,此时正好有一辆卡车行驶过来,这个女生就被卡车的车轮碾死了。摩托车倒了,其余三人分别受了重伤。
这是一个值得去思考的问题。作为一名中学生,本就不该学成人开车,更何况还载了三个女生,多危险啊!这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为了图自己一时的兴奋,而最终早成了惨重的结局。
现在有很多人还不懂得遵守交通规则,总是一意孤行,认为方便,也不去考虑一下后果。
今年春节,本来是带着快乐的心情去坐车要回老家过年,可是,想回家过年的.人太多,而车的数量也是有限的。我乘坐的那辆车已经满座了,可是司机似乎不肯死心,认为这些人怎么够赚钱呢?于是他就继续招呼行人来坐车,直到一整辆车差不多暴满了才开车。我在车里被挤得快透不过气了。要下车的人都是好不容易挤到门口才下车。这辆车真可谓是"虽席地不容闲也。
在春节其间,像这样的司机还有很多很多。他们无视*的存在,会想出各种办法躲过*的检查。这样的车行驶在马路上,没出事的那还算幸运要是真的出事了,后果则不堪设想,受损失的不仅仅是司机一个人。
也许只有付出代价才能得到教训。愚昧的人,总是这样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我们必须好好保护自己,生命只有一次,不能儿戏。
我们学校为了增强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贴了一些画报在校门口。画上的人都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死亡受伤的。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画面,血淋淋,惨不忍睹。这些*裸的事例告诉我们人人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那么事故意外的发生率才会减少,也就确保了自己生命的安全。
规则议论文9
每个人都有很多习惯,好习惯能使人终身收益。我是一个电脑迷,非常喜欢打电脑游戏,但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却使我终生难忘。
那一天,我在学校的电脑上安装了几个小游戏。正当我玩得起劲的时候,突然电脑一下子死机了,显示“please this virus game”,这句话的意思是请删除这个有病毒的游戏,我心想这虽然是一个有病毒的游戏,但还是很好玩,还是不要删除吧!于是,我重新开启电脑,继续玩了起来……
第二天,我听见老师说学校的电脑全部瘫痪了。根据学校信息技术外调查显示,病毒就在我下载游戏的这台电脑中。顿时,我心里像揣这个兔子似的,上下不安,鼻子上也不时地冒着冷汗,心想这下可闯下大祸了,怎么办呢?
我很害怕。许多电脑不能正常工作,许多老师不能进行多煤体教学,这次瘫痪事件对学校造成了很大地影响。妈妈也因此狠狠地教训了我。
现在上海市红领巾向广大中小学生提倡要绿色上网和十个道德好习惯的培养。我通过第六个道德好习惯——“按规则办事”这条懂得了做什么事都应该按一定的规则去做,不然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虽然这件事已过去很旧了,但他一直印记在我心中,并且时时刻刻提醒这我,要按规则办事。如今,作为学校大队部信息部委员的我,早已知道了该如何开机关机,绿色上网;懂得了建立和维护网络秩序与安全的重要性,这都源于学校开展的“培养道德好习惯,争做网络小先锋”的活动。
规则议论文10
在日常生活中,规则处处可见:钓鱼有钓鱼的规则,开车有开车的规则,排队有排队的规则……可是,这种种规则却经常被人忽视。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规则,我也不例外。
那天是星期六。我和帅仁杰还有其他同学,乘坐着他爸爸的汽车,驶向一处僻静的公园。
到了公园。只见那鸟语花香,一棵棵粗壮的大树上挂满了不知名的果子……我们在这儿兴高采烈地玩起了捉迷藏。我们玩的正高兴,突然,我被一片花海吸引了过去:一个平静的湖面上,几朵淡*的荷花盛开着,周围还绽放着几朵粉红色的荷花。它们有的含苞欲放,就像一个个大大的桃子;有的裂开几条小缝,犹如一个即将裂开的蛋;还有的完全盛开了,活像一个花仙子。我不禁走上前去。用手轻轻地摸了摸它那娇嫩的花瓣,啊,柔软极了!我又用鼻子嗅了嗅,一阵阵沁人心脾的.清香直扑我的口鼻,真香啊!摘一朵送给妈妈,岂不美哉!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伸出了手,准备摘一朵。可就在这时候,我偏偏看见湖中央立着一个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请不要摘花!”看着胸前那鲜艳的红领巾,我犹豫了:我是一个少先队员啊!少先队员应该遵守规则的呀!对,一定要遵守!想着想着,我便起身离开。可那荷花的清香把我拉了回来,我究竟摘还是不摘呢?我该怎么做?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占了上风。我悄悄地伸出手,摘下了一朵开的最艳的荷花,放进了包里,若无其事地走开了,继续和其他同学玩起来。
到了下午,我回到家中后,便把荷花从包里拿出来,送给妈妈。不料妈妈见了后,脸色由晴转阴,厉声问道:“哪儿来的?”我如实告诉了妈妈。“如果你摘一朵,我摘一朵,花就会慢慢变少,后面观景的人就不能赏花了,你想过吗?我们现在应该爱护环境,遵守规则……”我听了,心里非常惭愧,觉得无地自容,真想找一个地洞钻下去。
规则,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基本。如果没有了规则,世界就会一片混乱。遵守规则,我们每个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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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离娄章句上》云:“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这里,孟子所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说法,是对规则的一种诠释。
那么,什么是规则呢?规则是运行运作规律所遵循的法则,是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是成文或者不成文的规定,是得到社会承认和遵守的存在。
既然规则如此重要,那么规则存在的意义如何呢?大千世界,万事万物,是相克相生的,要想和谐发展,需要一定的外力来维持。而这个外力就是规则。社会有种种规则维持着秩序,不管规则是人为制定还是客观存在,只要是规则,便具有一定的制约性。规则的制约性是普遍存在的,是不可消除的'。我们需要遵守规则。三国马谡因骄傲自大导致街亭失守,诸葛亮遵守军中规则,挥泪斩马谡;北宋词人晏殊,在发现考试是自己刚练习过的题目时,遵守规则,请求考官更换题目;北宋包拯面对贪污受贿的亲侄子时,遵守规则,将其处以死刑;瑞典乒乓球队员瓦尔德内尔,在关键赛点中向裁判示意对手并未出界,遵守球场规则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凡事都有规则,遵守规则,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
每条规则都有其存在理由。每一个规则都是精心设计,以适应特定情况。这也意味着,不是每条规则都适用于任何一种情况,也不是每条规则都是用于万千个体,甚至有许多规则是相互矛盾的。事物是变化的,社会在变化,人也在变化。所以规则不能一成不变,需要打破常规,与时俱进。楚汉之争时,管理粮仓的韩信提出“推陈出新”的运粮方法,有效防止了粮食腐败变质的情况;德国一名工人误操作生产出大量废纸,却发现该纸张的吸水性较好,打破常规并成功扭转亏损局面;哥白尼提出了“日心说”,有力打破了长期以来居于统治地位的“地心说”,实现了天文学的根本变革;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经历五次修订,每一次都使新法更加符合如今的时代特征和人民需求……懂得变通,敢于打破常规,才有可能创造出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我们要勇于打破规则,勇于打破思维定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通。
作为在社会上生存的人,我们既应当自觉遵守规则,尊重规则,也要敢于打破常规,让规则随时代的更迭而合理进行变化。只有这样,规则才能被我们所用,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让社会变得更加安定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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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是人们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人人皆应有之。然而仅靠道德维系社会,又似乎是不够的。当人缺乏道德或是社会道德体系不完善之时,就必须用规则来维护道德的底线。心怀道德,还要有规则来巩固。
之所以有火烧图书馆是因规则的不完善,出现了漏洞。学生能把书拿走,也是规则的执行出了问题。学生留下了稀世珍本并勇于承认是他对道德的坚守,而校长将其开除又是校长对规则的敬畏和执行。这其中的种种无不体现了心中怀有的道德和对规则的敬畏。心怀道德,进而对规则敬畏,这是人类进步的闪光点。
学生还书并勇于承担错误做的很好,而校长的做法更是处理得当。
许多年以前世界混沌一片,本无规则,各种各样混乱的局面也因缺乏道德,最终结束这局面的是制定人类生存的规则和提高人的道德之心,人类因此而繁荣昌盛。缺道德不行,缺规则更是万万不能,在规则面前没有情面可讲,这是法——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法。道德之心并非人人有之,仅靠道德的力量更是不能给社会带来长久的稳定。因此,除了道德约束,还需要规则。
中国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规则。孔明挥泪斩马谡等等敬畏规则的事例不胜枚举。规则的思想已深入人心,一个国家如没有规则的.约束,那混乱之面将无法想象,因为规则是人类为了维持社会正常有序地运转而制定的,是为人类服务的,因此我们更应敬畏规则。然而仅有规则却缺了道德之心,有时候似乎也是行不通的。
近日韩国“岁月”号客船事件令全世界大为震惊,近200多条生命死于非命。这本可避免的悲剧却留给我们太多的思考。经调查,在这次事件中,能活下来看蓝天的却是是那些不听船长“原地不动”命令,不守规则的人。更多的学生却因听从命令而致死。这一悲剧难道是告诉我们不要守规则?错!这不是规则的错,错的是那些缺乏道德的船上管理人员只为自己逃命而传递了错误的规则。
死亡的警告更应该让人清楚地认识到:规则是基于道德而制定,道德又需规则去约束。若淡去道德,规则又有多少执行的必要?若道德不加以约束,道德又如何流传千古?
所以,规则很重要,我们应该敬畏规则,执行规则。可是规则的力量固然强大,但我们也应该重视道德,心怀道德之心,不滥用规则,让规则服务于人们,正确使用规则保护人们的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怀道德之心敬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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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生活中有很多,例如:考试不能交头接耳;不能随意抛洒垃圾;出行要遵守交通等等。有了,遵守,人们才能有和谐有序的生活,我也有这样的亲身经历。
有一次,妈妈开车送我去上书法课,刚走到高新路,就遇到交通堵塞,大家接连不断地按着喇叭,就像音乐家在奏乐。交叉路口,去得过不去,来的过不来,俨然成了一个大的停车场。眼看着就要迟到了我心急如焚,我看着旁边空无一人的`自行车道。我急忙提醒妈妈走自行车道,但是妈妈告诉我,这样做是违反交通的,也影响了骑自行车人的安全。在我们耐心的等待下,不一会拥堵的交通,得到了缓解。
现在每当在路上遇到堵车,我就会想起这件事情。在面前,我战胜了自己。只要人人遵守,我们这个世界就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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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语文书上有着一个意义深远的单元,那就是单元,上面讲述了关于的故事,指引我们一定要遵守规定,不然就不能成为正果。说到,我也记得几件关于的事。
一天早上我从温暖舒适的被窝起来,洗漱完毕后,就让父亲开车送我去上课,我们津津有味的吃完母亲做的早餐以后,发现时间有些紧张了,就手忙脚乱的收拾好课本,连蹦带跳的和父亲母亲去停车场开车,我们坐上车,父亲急急忙忙的开启了发动机,我们迅速地开出了停车场,将车开在大道上,左右两边耸立着一座座雄伟的高楼大厦,使我沉醉在其中,父亲一看表,上课要迟到了,就把汽车开的飞快,可是,眼看就要撞到一个正在过马路的人!我才愣过神来,急忙大声叫道:“父亲,慢点!小心撞到人了,一定要遵守交通!”我父亲才意识过来,急忙刹住车,汽车慢了下来,才避免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后来我们一路安全的'到达了上课的地方。父亲说,多亏我提醒,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啊!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老师教我们的这句话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使我成为一个遵守的人。就像如果父亲没刹车,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所以,我们大家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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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自古以来,万物皆有规律可循,无论是天上的日月星辰,还是地上的生灵植物都遵循着一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常常被人们视作一种习惯,比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等等。这些规矩随处可见,似乎无法避免,然而也正因为这些规矩才使得整个世界更加有序、稳定。
规则是一种行为准则,虽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可以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无论是待人接物时的尊老爱幼、顾全大局,还是日常生活中的自觉排队、上完厕所后冲水,都是规则意识的表现。这种规则意识源于我们的习惯,长期坚持下去,逐渐形成了良好的行为规范。
习惯很奇妙,它会让人下意识地做出一些举动,它可以养成,却很难改掉。有人也许觉得遵守规则是一种“束缚”,可是当他将“不得不遵守规则”作为一种习惯后,遵守规则也就相应变成了他的活动准则。
我们都知道,“野孩子”回到人类社会后很难适应正常的生活方式。例如,在用餐时,他会因为想保护食物而表现出警惕,而当他想要某些东西时,他会直接扑向它们并与他人相争。这些行为习惯是由于他成长的环境所形成的。在狼群中,他必须依靠力量和速度来获得一切生存所需,这些习惯已经深深地融入了他的生活。即使有专业人士对他进行教育,他仍然会因为习惯而遵守动物社会的规则。这些规则已经成为他的本能反应,无论他身在何处,他都会按照这些规则行事。相反,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有他们的行为习惯:他们不会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会遵守交通规则,待人谦恭有礼,并且会让自己的行为符合规矩。这来自于他们所处的环境和认知:如果想成为一个有素养的人,必须遵守规则;而要做到一直遵守规则,则必须养成这种习惯。
我们无法想象德国人有一天会“灵活变通”而去插队,我们也无法期望一个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会突然转性而开始走斑马线。所谓“规则”,不过是人们对待事物的'正确做法,而没有遵守规则的习惯,便无所谓“规则意识”。
看来,遵守规则是一种良好的社会习惯。我们需要逐步积累,并不断巩固。即使是小事,也要认真对待。这样,我们个人的努力可以带动整个社会成员,养成遵守规则的好习惯。这将使我们的社会更加有序和谐,生活更加美好。因此,让我们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用行动诠释遵守规则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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